史玉柱论民营企业的“13种死法”
2001年2月,史玉柱参加泰山产业研究院的一次新闻发布活动。他在发言中说:“我粗粗地算了一下,要搞死一家民营企业,至少有13种方法。这里面还不包括出于企业内部的原因,比如说经营不善等。”
第一种死法是不正当竞争。
“竞争对手如想整你,你在明处,他在暗处,很容易整死一家企业。诬告、打官司等破坏你声誉的方法很多。2000年秋天,全国有一半省会城市的人大、政协突然每天都能接到有关脑白金产品的投诉,这导致脑白金销售受阻。我们经过调查,发现原来是有些竞争对手在每个城市都雇了几个人,这几个人的主要工作就是写针对脑白金的投诉信。事情被发现后,投诉信随即就消失了。”
第二种死法是碰到恶意的“消费者”。
史玉柱说他们曾碰到湖北有个人,身体某个地方骨质增生就埋怨厂家的产品有问题。
第三种死法是媒体的围剿。
也许是对媒体至今还心有余悸的原因,史玉柱没有讲媒体在巨人当初倒下去时充当了什么角色,而是举了银行的例子:“比如说媒体一旦围剿银行,银行运转再健康,它说你已经资不抵债了,储户只要去提钱,银行肯定完蛋。”
第四种死法是对产品的不客观报道。
史玉柱认为,在药品和保健品领域里,任何一个产品都不可能100%有效,如果有70%~80%有效就比较好了,如果90%有效,产品就称得上优秀;“如果媒体只报道那10%无效的,产品马上完蛋”,这是因为,“在中国,说产品不好的时候,老百姓最容易相信”。
第五种死法是主管部门把企业搞死。
“产品做大了,哪怕只有万分之一的不合格率,但被投诉到主管部门,就有可能整个产品的批文被吊销了。”还有各地主管部门的处罚。“比如说工商行政管理局,每年是有罚款任务的,到年底任务完不成,就只能找做得好的企业完成任务,因为这些企业有现金。”据史玉柱讲,2000年在某市,他们曾被一个工商行政管理所毫无理由地罚了50万元,不缴纳这50万元就不让他们在当地卖产品。所以,只好缴纳罚款。谁知刚过1个月,另外一个工商行政管理所也说任务没有完成,要求他们缴纳50万元。“我们只有忍气吞声,做企业的,尤其是做民营企业的,要想活的话只能低着头。”
第六种死法是法律制度上的弹性。
“很多事,你这么说是件好事,但换一种说法很可能就是违法犯罪。再加上法律制度的不完善,使你不得不违规。比如,以前规定进口计算机必须要有批文,可是民营企业根本拿不到批文,你想做计算机只能花钱买批文。而按照有关规定,买批文是违法的,你要么不做,要做就要违法。其他行业同样存在很多这样相类似的情况。”
第七种死法是被骗。
“有时候一个企业的资金被骗后会出现现金短缺,甚至整个企业会一蹶不振。尤其是对民营企业来说,法律的保护很有限。”
第八种死法是红眼病的威胁。
“红眼病多,谣言就多。有关企业的谣言还算是好的,最怕就是关于产品的谣言,谣言一起,产品马上就卖不出去了。”
第九种是黑社会的敲诈。
“企业做好了,就会有黑社会的敲诈,除非是特别大的企业。”史玉柱显然相信黑社会势力在民营企业发展过程中已无孔不入。
第十种死法是因得罪了某一官员,该官员利用手中的权力给企业发展制造障碍。
第十一种死法是“得罪了某一刁民也有可能把企业搞死,比如说他在产品中投毒”。
第十二种死法是遭遇造假。
“假货越多,影响销量是一个方面,最关键是影响声誉。在江苏某地,有一个比较大的造假窝点,家家户户造假,去打假没用的,当地有地方主义保护。后来,我们请来外地的公安人员,当场查封价值几千万元的假产品及造假设备,人赃俱获。可结果呢,人家当地公安部门要求把人送回去,送回去就被放掉了,然后继续造假。”史玉柱无奈地说:“现在,我们见到假货根本没办法,只好自己买回来。”
第十三种死法是企业家的自身安全问题。
史玉柱说他自己收到过不少恐吓电话,而这样的电话在他一无所有的时候,从来就没有出现过。
在失败的案例中多看看别人在创业的路上做了哪些决定性的错误有参考的价值
也可以看一些创业者的自传书籍,因为大多数成功的人都经历过失败
看看他们在失败时期是如何快速做出调整的,大多数企业无法做到每个决策都是对的,
多观察成功者是用什么样的思考方式筛选了错误的方向
避免无数个不适用的决策这是一家企业获得成就的关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