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与李斯,都是秦国改革的倡导者和推行者,都对秦朝的发展强大作出了重要贡献。他们难分伯仲。如果非要区分一二,那商鞅排第一,李斯第二。理由如下:
战国时期,商鞅任秦国秦孝公的左庶长,在公元前356年和公元前350年,先后两次实行以“废井田、开阡陌,实行县制,奖励耕织和战斗,实行连坐之法”为主要内容的变法。经过商鞅变法,秦国的经济得到发展,军队战斗力不断加强,发展成为战国后期最富强的集权国家。
可以说,没有商鞅变法,就没有集权强大的秦国,也许就没有以后消灭齐楚燕韩赵魏等六国,实现中国大一统的秦朝。所以说,商鞅不但对秦国有重大贡献,而且对中华民族实现统一也有重大贡献。
李斯在秦始皇当政后,以《谏逐客书》赢得秦王嬴政重用,在破六国、建中央集权、统一文字方面均有功绩。
李斯被任为丞相后,建议拆除郡县城墙,销毁民间兵器;反对分封制,坚持郡县制;主张焚烧民间收藏的《诗》、《书》等百家语,禁止私学,以加强中央集权的统治。他还参与制定了法律,统一车轨、文字、度量衡制度。李斯政治主张的实施,对中国和世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奠定了中国两千多年政治制度的基本格局。
由此可以看出,李斯对中国的影响是深远的,贡献是至大的。
秦始皇死后,他与赵高合谋,迫令公子扶苏自杀,立胡亥为帝。后为赵高所忌,被杀。从这点又可确认,如果说李斯对秦朝建立丰功至伟,那么,他对秦朝的灭亡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为,历史学家研究认为,如果具有贤良仁德的公子扶苏即皇帝位,秦朝不会那么短命。故而李斯成为葬送秦朝的罪人之一。
因此,我把李斯排在商鞅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