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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消息,据钱江晚报报道,杭州刘女士在某APP上求职时,一位招聘者回复她“36岁来碰瓷公司啊”。
刘女士表示,这个人劈头盖脸地就对我说了上面那些话,我很不能接受。我又没有主动联系他,甚至两人还没有展开过对话他就这样说。
要是我在接受面试时,他表达他的意见我表示都能接受。但现在这样真的有点莫名其妙,搞得我心情很差。
该事件被曝光后,招聘者王先生称自己“被多人进行语言攻击”,“需要为自己和公司进行辩解和声明”。
王先生表示,我没有任何歧视人力资源岗位的意思,但我也知道杭州有不少人力资源师是会比较夸大的。
王先生称:刘女士一个人事来做联合创始人,简历全是水分,包括具体落地执行一点没有。我性子是比较急,脾气也很直,所以对刘女士说了那些话。
有律师表示,用人单位以年龄作为衡量个人是否符合岗位的标准是违法的。根据宪法及劳动法、就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应落实公平就业制度,消除就业歧视,招用劳动者不得设置性别、民族、户籍、年龄等歧视性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