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货膨胀目标制(Inflation Targe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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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O世纪9O年代以来,在国际货币政策领域出现了一个新框架——通货膨胀目标制,在这种政策框架下,稳定物价成为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首要目标,中央银行根据通货膨胀预测值的变化进行政策操作,以引导通货膨胀预期向预定水平靠拢。通货膨胀是否得到有效控制是公众评价货币策绩效的重要依据。自199O年新西兰率先采用通货膨胀目标制以来,到2OO5年,已有加拿大、英国、瑞典等22个国家先后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的盛行,引起了国内外金融理论界的广泛关注。
通货膨胀目标制的基本含义是:货币当局明确以物价稳定为首要目标,并将当局在未来一段时间所要达到的目标通货膨胀率向外界公布,同时,通过一定的预测方法对目标期的通货膨胀率进行预测得到目标期通货膨胀率的预测值,然后根据预测结果和目标通货膨胀率之间的差距来决定货币政策的调整和操作,使得实际通货膨胀率接近目标通货膨胀率。如果预测结果高于目标通货膨胀率,则采取紧缩性货币政策;如果预测结果低于目标通货膨胀率,则采取扩张性货币政策;如果预测结果接近于目标通货膨胀率,则保持货币政策不变。
在通货膨胀目标制下,传统的货币政策体系发生了重大变化,在政策工具与最终目标之间不再设立中间目标,货币政策的决策依据主要依靠定期对通货膨胀的预测。由政府或中央银行根据预测提前确定本国未来一段时期内的中长期通货膨胀目标,中央银行在公众的监督下运用相应的货币政策工具使通货膨胀的实际值和预测目标相吻合。
与利率、货币供应量、汇率等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相比,采用通货嘭胀目标制的优越性是显而易见的:
1、通货膨胀目标制克服了传统货币政策框架下单纯盯住某种经济、金融变量的弊端,实现了规则性和灵活性的高度统一。通货膨胀目标制是建立在一定的规则之上的,货币当局一旦公布了通货膨胀目标,中央银行就要在政策连贯性方面做出承诺,维持实际通货膨胀率和日标通货膨胀率的基本一致;与此同时,中央银行有权自主决定使用何种货币政策工具来实现通货膨胀目标,并且这个目标是一个区间值,当发生无法预见的经济危机的时候,通货膨胀率允许超出这个区间范围。这样,通货膨胀目标制就实现了规则性和灵活性的高度统一。
2、通货膨胀目标制提高了货币政策的透明度。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国家的中央银行不但预先公布明确的通货膨胀目标或目标区间,而且还定期向政府和公众解释当前的通货膨胀状况和应对措施。这样,中央银行、政府和公众之间就形成了一个开放、透明的沟通机制与监督机制。通过与公众的交流,一方面有利于增强公众对货币政策的信心,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公众评估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实绩。
3、通货膨胀目标制有助于经济的稳定。盯住汇率的货币制度往往为了实现外部均衡而放弃内部均衡。而直接盯住通货膨胀目标的货币制度是以国内经济均衡作为首要目标的货币政策制度。它可以直接缓和经济的波动,有利于经济的稳定。
在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的国家,失业的增加并不是偶然的现象。通货膨胀目标制过分重视来自需求方面的扰动,而在处理供给方面的因素的时候缺乏必要的弹性;同时完全忽视了货币政策对就业的影响以及频繁变动政策工具对实体经济的不利影响。
1、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可能会导致失业的增加。在通货膨胀目标制下。中央银行只对通货膨胀率负责而不需要考虑其他变量。当通货膨胀率的预测结果高于目标通货膨胀率,则采取紧缩性货币政策。根据传统的凯恩斯主义理论,如果这种价格的上涨是由过度需求引起的,那么紧缩性货币政策就是正确的;如果这种价格的上涨是由供给冲击条件恶化的结果,那么紧缩性货币政策就是错误的,它将进一步减少产出,增加失业。1991年加拿大经济的严重衰退证实了这一结论。当时,加拿大保守党实行了通货膨胀目标制,恰好遇上世界石油价格的上涨和国内税收政策引起的供给冲击,中央银行为了尽快实现通货膨胀目标,实行提高利率等紧缩性货币政策,结果使得产出减少,失业激增,导致加拿大经济的严重衰退。
2、通货膨胀目标制容易导致货币政策工具的过度波动。当货币政策工具对货币政策目标的影响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增强时,不顾经济条件变化而长期盯住一个具体的政策目标会增加政策工具的波动性。货币政策时滞的存在,使得政策变量对政策目标的当期影响较小而滞后影响较大 由于当今各国均以利率为货币政策的主要工具,因而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必然造成利率水平的过度波动。利率的频繁变化,不但增加了公众对未来的不确定性预期,提高了金融中介的成本,而且还降低了产出的增长率,使得这些国家的失业率长期居高不下,阻碍了经济的进一步繁荣。
(一)确定合理的通货膨胀目标区间
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国家的货币当局必定要将在未来一段时间所要达到的目标通货膨胀率向外界公布,换句话说就是必须确定和公布合理通货膨胀目标区间。所谓通货膨胀目标区间是指在特定时期特定经济体中,客观存在的能够保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增长的通货膨胀率的上下限,通货膨胀率位于此区间中是可接受的,或者说可容忍的。
(二)对通货膨胀率的精确预测
我们从通货膨胀目标制的内涵可以看到,目标期通货膨胀率的预测值在通货膨胀目标制的操作过程中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预测的准确与否将对通货膨胀目标制的效果产生决定性的影响。如果预测不准确的话,中央银行根据这个误差很大的预期通货膨胀率来调整货币政策,必然会使得目标期的实际通货膨胀率偏离目标区间,那么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就没有实际意义了。由此可见,对通货膨胀率的精确预测是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的必要条件。
(三)中央银行的高度独立性
欲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就要求中央银行具有高度的独立性。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是指中央银行在履行、制定、实施货币政策时的自主性,就是中央银行可以不接受来自政府的指令,当然,可以与政府协商.央行的独立性体现在与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直接有关的职能领域,如确定中央银行贴现率、制定与调整金融机构的法定存款准备率、进行公开市场操作等等。对中央银行独立性可能产生影响的还有央行的人事任免制度、经费预算制度、为政府提供信用服务等方面的制度规定。保证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和可信度是通货膨胀日标制成功的关键。也就是说,中央银行要有绝对的权力选择必要的政策工具来实现通货膨胀目标。与此同时,增强中央银行的声誉和可信度也是至关重要的。一旦公众对中央银行的意愿和能力产生怀疑,其行为就会与中央银行的要求发生背离,以致影响政策实施的效果。
通货膨胀目标制在实施过程中呈现出以下特点:
第一,在通货膨胀目标制下,货币政策承诺维持一个具体的长期通货膨胀水平,长期价格稳定将是压倒一切的首要的政策目标。
第二,在长期通货膨胀目标值的约束下,为达到产出稳定等其它目标,中央银行短期内拥有采取灵活政策的权力——这就是“弹性通货膨胀目标”这一术语的真正含义。
第三,通货膨胀目标制要求货币政策决策者保持实质性的开放和透明,例如,应定期公布通胀形势报告,并让公众参加政策讨论。公布通货膨胀目标,不仅包括通货膨胀的目标值及其决定它的依据,而且还包括价格指数、目标期限和目标区的类型;在当前的经济环境下,如何实现通货膨胀目标;偏离通货膨胀目标的原因。
通货膨胀目标制具有许多令人羡慕的优点的同时不可避免的存在许多缺陷。从它的诞生到现在已经有十几年的时间,在大多数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的国家总体上比较成功,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这样的发展中国家能够完全忽视它的缺陷就来采用它,而是应该结合我国的国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的可行性。
(一)预测通货膨胀率存在较大误差
通货膨胀目标制是高度向前的货币政策,能否精确预测未来通货膨胀的走势成为货币政策成功与否的关键。然而,迄今为止,对通货膨胀的预测仍然是不精确的。这是因为,一方面从货币政策操作到影响通货膨胀率存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滞(一般为1.5—2年),所以对通货膨胀的预测至少是 一年半以上。而预测期距离目标期的时间越长,预测的精确性就越差;另一方面,现实中的经济现象错综复杂,仅仅用计量手段来反映经济运行规律并模拟其未来的运行轨迹几乎是不可能的,在宏观经济运行波动较大时尤为如此。新西兰从1990年就开始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按理说应该具有比较丰富的预测经验和预测方法,但它在1992年到1999年期间对通货膨胀的预测误差仍较大,更何况我们发展中国家在经济数据的收集和处理方面还很不成熟,对通货膨胀率的预测误差就更大了。
(二)中国人民银行缺乏独立性
我国的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属于独立性较弱的银行。1995年通过的《中国人民银行法》第2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对金融业实施监督管理”,这就明确了中国人民银行隶属于国务院,是国务院领导下的宏观调控部门。该法第5条第1款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就年度货币供应量、利率、汇率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重要事项做出的决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从上述法律规定来看,中国人民银行在重要事项的决策方面对政府的独立性是较弱的。而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要求中央银行具有高度的独立性,所以现阶段我国还不具备这方面的条件。
(三)经济增长与发展是我国的首要目标
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首要目标是经济增长和发展,如果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国家必然要求中央银行把物价稳定作为首要目标,并且目标期的实际通货膨胀率是否落人目标区间被认为是评价该国中央银行政策绩效的首要标准。这样就会激励中央银行不顾一切地去完成通货膨胀目标,有时候这种做法会付出巨大的代价,甚至对经济增长和社会稳定构成一定的威胁,这是我们最不愿看到的。
(四)货币政策的作用与局限
在我国通货膨胀是一个内生变量,常常与需求过度、供给冲击、财政赤字及政治不稳定等联系在一起,因此,通货膨胀的治理不能完全依靠货币政策来进行。而且对于我国来说,汇率稳定是必要的。一旦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中央银行会收缩货币供应,为避免汇率升值,将不得不抛出外汇,结果使得一圜国际储备减少,干预能力下降,外汇市场面临国际游资投机性冲击的可能性增大。此外,即使可以置汇率波动丁不顾,当中央银行为抑止通货膨胀而提高利率时,会使资本流人,汇率升值,出口减少。此时,即使中央银行的通货膨胀目标能够实现,也必然以产出的损失为代价。
综上所述,我国目前仍然不具备实行通货嘭胀目标制的必要条件,不宜实行通货膨胀目标制。
第一,增强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和可信度。保证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和可信度是货币政策有效实施的关键,一旦公众对中央银行的意愿和能力产生怀疑,其行为就会与中央银行的要求相背离。从而影响货币政策执行效果。目前我国中央银行的独立性还有待提高。为了保证货币政策的有效性需要中央银行拥有必要的自主权。当然,在拥有权力的同时,也应加强责任约束,当没能实现政策目标时。中央银行必须对公众作出解释和说明,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确定合理的通货膨胀目标区。我国现行的货币政策最终目标是“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但这只是原则性的规定,而没有数量化的指标,因而对其职责的履行难以进行准确的评判。为了使中央银行的职责更加明晰.需要确定中长期通货膨胀目标值或目标区。保持物价稳定并不是说必须使通货膨胀率为零,而是说只要通货膨胀率在一个合适的范围波动,就不会对宏观经济稳定运行造成负面影响。
第三,加强对通货膨胀率的预测。为了有效地进行预调和微调,中央银行需要通过可靠的通货膨胀预测方法。把握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估计货币政策操作对物价水平和经济增长产生影响的时滞。因此需要建立实用而精确的预测模型体系。比较准确地估计出货币政策变动对通货膨胀的影响。中央银行应当提高自身的经济预测能力,建立监测分析经济金融运行的指标体系,把模拟测算的数据作为货币政策评估与决策的参考依据。
第四,以“积极规则” 指导货币政策操作。货币主义所推崇的“单一规则”,是按固定的货币增长率行事,而不是依据形势变化来调整政策取向,其缺点是政策僵硬、缺乏弹性。凯恩斯主义的“相机抉择”强调了货币政策的应变性,缺点是缺乏规则对政策执行的约束。比较来看,把二者结合起来的“积极规则” 作为货币政策的操作原则较好。 “积极规则” 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是货币政策操作是有规则约束的。主要是对货币供应量增长率和通货膨胀目标区间进行限定:二是根据经济形势的变化对政策作出及时反应和调整。这样的政策操作较为规范、主动和灵活。另外,“积极规则” 有助于把政策工具与最终目标联系起来,促使中央银行提前采取预防性措施,以预调和微调作为日常的调控方式。
第五,提高货币政策的透明度。透明度有助于提高公众对货币政策的理解,有利于中央银行与公众之间的交流与沟通,而货币政策效果的取得,是离不开公众的理解与支持的。实践表明,透明度能够增加货币政策的有效性,中央银行政策决策的公布与说明有时比政策本身更能影响经济主体的心理和行为,并引导经济主体的预期朝着中央银行期望的方向发展。因此,应当建立中央银行与公众的信息沟通机制,向公众解释货币政策制定的依据,明确下一阶段货币政策取向,这样做会放大政策的告示效应,促进货币政策的传导,提高货币政策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