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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ET模式是在补充养老保险业务购买阶段、资金运用阶段免税,在养老金领取阶段征税的-种企业年金税收模式。其因高效率性,受到大部分发达国家和学者的推崇。
企业年金税收优惠的政策的形式主要分为八种,并借助字母E(Exempting,代表免税)和F(Taxing,代表征税)的组合来表示:例如,EET模式中,EET是指对雇主和职工向企业年金计划的缴费以及企业年金计划的投资收益给予免税待遇,但对退休职工从企业年金计划领取的养老金要进行征税;同理有TET、ETE、ETE、TEE、TTE、EEE、TTT等其他7种
1.EET模式是国际主流模式
从国际经验分析,特别是考察发达国家在企业年金计划中对于税收制度的规定,采用最多的都是EET的征税模式。-般规定是,允许企业与雇员从其税前收入中扣除养老金缴费额,并减免养老金投资收益所得税,但对待养老金领取时则像对待其他应纳税收入-样,征收个人所得税。
可以认为,EET模式实际上是-种延迟纳税(Tax-Deference),把本来应该当期缴纳的税收延迟到退休缴纳,另外,EET模式中也不存在对收入的双重征税。因此作为国际主流趋势的是EET模式,但在不同国家的税收制度在具体优惠程度或内容上的规定,则是由于各国国情决定了征税要求上的差异。EET模式并没有绝对的模板,而是在各国实际的基础上可以改造各自的适用性。
2.EET模式下企业年金税惠效应数理分析
假设条件为:以下各计算单位均为人民币元,企业所得税税率M% ,个人所得税税率N% ,速算扣除数为x元
1)在税惠政策正式实施前的财政收入状况:
假设企业打算给职工增加工资Y元(假定员工为个人所得税可扣减1600元工资的员工,初始工资1600元)。对于工资Y元,税收收入为:
现在假设政府免征缴费阶段的企业所得税,鼓励企业发展企业年金保险。在避税动机下,企业决定将原来以直接增加薪金方式发放给员工Y元改为以养老金方式发放,应纳税所得额减少Y。则有企业纳税为:
可见,EET模式下的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有明显激励作用,企业从合理避税角度将尽可能地将对员工的加薪投人企业年金中。3)EET模式下的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政策对政府影响的分析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让员工只需退休后领取时缴纳,政府即期减少税收:
Y÷(1-M%)×M%+ Y×NO%-X0-(Y÷(1-M %)-Y)×M%=Y×NO% + Y×M % -X =( NO% +M %)×Y-X0
这一结果就是EET模式中,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政策对政府当期直接的税收减少,但实际上,随着人口老龄化及企业年金计划的成熟,政府在以后阶段的税收收入会因税基的扩大而上升。税收优惠还有间接增税效应,即是提高储蓄率,资本积累增加带来高产出,增加税收收入;以及免税的劳动力成本下降利好,能够让企业增加雇佣劳动力数量实现产出增长,这样也有税收收入。
4)EET模式下的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政策对个人影响的分析
从年金保障的员工角度分析,他们主要关心的内容在于-旦当期可支配收入的减少究竟是否确定能够在实际收入上实现增长。在员工的企业年金理论的常识性普及宣传的重点有:-是员工向企业年金计划的缴费可以享受免税待遇;二是由于退休后退休金-般小于退休前工资,这样而言在投资年金后,领取退休金相对退休前直接加薪,相应地员工自己的所得税累进税率也自然要低,而所纳个人所得税也较少;三是政府部门对于企业年金计划的投资收益免税政策通常规定的收益率-般大于等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指出虽然员工在投资年金后当期的可支配收入的减少了而其实是转换成了未来的收入,因此实际收入是在不断累计增长的。由以上简单的分析即可见,EET模式下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虽然可能是暂时减少了政府即期税收收入,然而对于我国社会加速发展的人口老龄化问题,在时间积累基础上政府未来的税收收入会因税基的扩大而上升。更重要的是在税惠政策对于企业和员工的参加年金计划的激励,将释放出很大-部分政府可能承担的养老保障责任以及极大缓解国家需要面对的巨额财政支出需求。
至于EET模式下的企业年金税惠政策对于企业的激励,主要是有效的鼓动了企业为员工建立企业年金计划。但个人所得税制度下已经存在着员工工资纳税和个人存款缴纳利息所得税的征税要求,国家对于员工的免税优惠不但让员工享受到了即期免税的利好,而且即使未来领取年金时需要纳税,此项支出远小于参加年金计划享受到的长远利益。综上而言,EET模式税收优惠政策基本可以实现促进企业年金计划的在-国社会和企业当中的发展,从而真正对国家经济的长期持续发展做出应有的巨大贡献,根本上保障国民生活和社会稳定。
根据企业年金计划的运行全过程,企业年金将经历三个阶段:企业年金缴费、企业年金基金投资和企业年金给付。与之相对应的企业年金的可征税时机也分为三个:当企业和雇员向企业年金计划缴费时,是否税前列支,免征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当企业年金计划取得投资收益时,是否征收所得税;当退休职工从企业年金计划领取养老金时,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对这三个时机征税与否的答案组合,用Tax的首字母T和Exempt的首字母E分别表示征税和免税,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政策的形式分为8种,分别为:TTT、TTE、TET、EET 、TEE、ETE、EET、EEE。例如,TEE模式是指对企业年金缴费阶段征税,而对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收益以及退休职工从企业年金计划领取的养老金免税。针对8种征税模式,可以通过简单的数学计算来分析比较其经济影响。假设:雇员在年金计划期初缴费额为1000元,在10年后退休,投资收益率为1O ,即投资1O年,三个阶段的所得税率统-为2O ,缴费阶段的征税额在投资阶段的利率也是1O ,排除其他-切因素如贬值年金计划的粘合剂。政府对企业年金的税收优惠政策可 的影响,可以计算出8种征税模式的总征税额G和年金以体现为让雇主在成本项列支企业年金,同时享有企业年 增长率R等(如表:8种不同征税模式的经济影响)。
TTT | TTE | TET | ETT | TEE | ETE | EET | EEE | ||
---|---|---|---|---|---|---|---|---|---|
缴费阶段 | 缴费额 | 1000 | 1000 | 1000 | 1000 | 1000 | 1000 | 1000 | 1000 |
征税额 | 200 | 200 | 200 | 0 | 200 | O | O | O | |
税后额 | 800 | 800 | 800 | 1000 | 800 | 1000 | 1000 | 100 | |
投资阶段 | 投资净收益 | 1275 | 1275 | 1275 | 1593.7 | 1275 | 1593.7 | 1593.7 | 1593.7 |
征税额 | 255 | 255 | O | 318.7 | O | 318.7 | O | O | |
税后资净收益 | 1020 | 1020 | 1275 | 1275 | 1275 | 1275 | 1593.7 | 1593.7 | |
给付阶段 | 领取时终值 | 1820 | 1820 | 2075 | 2275 | 2075 | 2275 | 2593.7 | 2593.7 |
征税额 | 364 | O | 415 | 455 | O | O | 518.7 | 0 | |
税后净领取额 | 1456 | 1820 | 1660 | 1820 | 2075 | 2275.2 | 2075 | 2593.7 | |
年金增长率 | 45.6% | 82.O% | 66.0% | 82.0% | 107.5% | 127.52% | 107.5% | 159.4% | |
总征税额 | 1137.7 | 773.7 | 933.7 | 773.7 | 518.7 | 318.7 | 518.7 | O |
(1)从年金增长额R的角度分析:
R(EEE)>R(ETE)>R(TEE)=R(EET)>R(TEE)=R(ETT)> R(TET) > R(TTT)比较可知,EEE模式的年金增长率最高;而 几模式的年金增长率最低。TEE和EET两种税收优惠模式的年金增长率相等,而TTE和ETT两种税收优惠模式的年金增长率相等。
(2)从总征税额G的角度分析:
G(TTT)>G(TET)>G(TTE)-G(ETT)=G(TEE)=G(EET)>G(ETE)>G(EEE)
比较可知,TTT模式的总征税额最高,这意味着对政府财政贡献最大,但税收负担最重;而EEE模式的总征税额最低,为0,这意味着对政府财政没有贡献,但税收负担最轻。TTE和ETT两种税收优惠模式的总征税额相等,而TEE和EET两种税收优惠模式的总征税额相等。
在计算过程中,容易发现TET税优模式同时对年金缴费阶段和领取阶段征税,出现了对本金部分重复征税的问题,会较大地打击企业和员工对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兴趣和积极性。ETE模式只对年金基金投资收益征税,企业和员工受益较大,有积极性建立企业年金计划,但是缺乏对个人收入的调节。根据对8种税收优惠模式的经济影响进行计算及直接比较,我们可以看出实际上只有TTE、ETT、EET、TEE四种组合模式值得考虑。但是进一步考虑可以看出,ETT模式中,以1O%为投资收益率得到的投资净收益还要在给付阶段被征收20%的所得税,导致年金基金的实际投资收益率低于征税前的收益率。而且和EET及TEE模式相比,ETT及TTE模式的年金增长率更低,总征税额更高,不利于企业和员工积极参与企业年金计划。因此,我们下面将只对EET和TEE模式的适用性进行比较分析,从理论上得出最适合我国采用的税收优惠模式。
TEE模式的优点主要在于,-是将征税时间提前,而且只对缴费征税,可以即刻获得财政收入,既不影响国家即期财政收入,又避免了重复征税;二是取消了企业缴费阶段的税收优惠,但是增加了基金投资阶段和年金领取阶段的税收优惠,实际上极大地降低了年金受益人的税收负担,真正地为员工考虑;三是有效的限制逃税与避税的行为,通过在缴费阶段征税,也可以将外籍职工和打算在退休期迁往国外的职工纳入征税范围。但是这种模式也有缺陷:-是对于员工来讲,和EET模式相比,虽然税收优惠结果是-样的,但是员工-般偏好延迟纳税,倾向于选择EET模式;二是征税和最终受益的间隔时间过长,吸引力不大;三是-旦政府税收政策中途变化,员工退休后就可能得不到许诺的税收优惠,具有一定风险。
EET模式是典型的消费税,实际上也是-种延迟纳税,把应该在前期征收的税延迟到退休后领取养老金时征收。-方面,由于目前我国的企业年金替代率还不到2O%,员工在退休后的总收入-般是低于在职工资,在个人所得税现行累进税率的情况下,他们的所得税边际税率自然也要低,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也就较少。另-方面,EET模式只在年金给付阶段征税,虽然会减少政府的当期财政收入,但考虑到了员工更注重眼前效益的心理作用,极大地鼓励了员工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的积极性,同时对企业缴费实行免税,也给了企业建立企业年金计划很大的动力。因此,理论上EET模式应当是最适合促进企业年金制度发展的税收优惠模式选择。
2013年12月6日,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3]称,自2014年1月1日起,实施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通知》规定,对单位和个人不超过规定标准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缴费,准予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对个人从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基金取得的投资收益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实际领取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所谓递延纳税,是指在年金缴费环节和年金基金投资收益环节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将纳税义务递延到个人实际领取年金的环节,也称EET模式(E代表免税,T代表征税)。
EET模式是西方发达国家对企业年金普遍采用的-种税收优惠模式。据了解,OECD国家中,法国、德国、美国、日本等多数国家均选择了EET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