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地经济模式(Enclaves economic mod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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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地经济是指两个互相独立、经济发展存在落差的行政地区打破原有行政区划限制,通过跨空间的行政管理和经济开发,实现两地资源互补、经济协调发展的一种区域经济合作模式。它的良好运行可为中西部发展和东部的产业转移提供了一个新的平台,从而有力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飞地经济” 是在推进工业化和招商引资过程中,甲乙双方通过打破行政管辖关系,把甲地招入的资金和项目放到行政上隶属乙地的工业园区,利用税收分配、政绩考核等一系列科学的利益机制,扩大两地合作广度,加深两地合作深度,从而实现互利共赢。
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飞地经济”模式有着不同的分类:
1、按飞地建设的投入方式
(1)飞出地投资型,即由飞出地负责全部基础建设投入;
(2)飞入地投资型,即由飞入地负责全部基础建设投入;
(3)两地共投型,即由两地按照协议共同分担基础建设投入。
2、按飞地工业基地的管理方式
(1)飞入地管理型,对工业基地进行属地化管理。优点是管理方熟悉当地社会经济环境,不足之处在于可能形成对企业服务的不连续性,没能有效利用飞出地的管理经验;
(2)飞出地管理型,由飞出地派遣管理团队对基地进行管理,对企业进行服务。优点是保证了服务、政策的连续性,使企业有“宾至如归”的感觉,缺点是管理方需要时间来理解当地经济文化环境;
(3)两地共管型,设立双方长期友好合作的机制,基地管理委员会由双方共同派驻人员。这样既能保证基地服务管理的延续性,又能充分利用飞入地的资源,但前提是双方真诚的合作,高效的沟通。
3、按飞地形成的原因
(1)集约用地型。该类型是“飞地经济”模式的最早表现形式,以福州市永泰县建立马洋工业集中区为代表。它不仅探寻了山区经济发展的新思路,克服了行政分割造成的工业布局分散、资源浪费的现象,更是探寻了一种平衡各行政区域间利益的方法。
(2)优势互补型。该类型中,飞入地和飞出地经济发展水平近似,但各自的资源禀赋能够形成很好的优势互补,通过“飞地经济”的发展能够达到双赢。典型案例如大连市长海县与普兰店市的合作。
(3)产业梯度转移型。该类型中,飞入地主要承接飞出地的产业转移,往往飞出地具有雄厚的资金优势、先进的基地管理经验,但由于飞出地商务成本上升,产业结构升级,必然有一部分产业需要外迁,此时飞地经济工业园成为首选之地。转出企业一方面可以继续享受高质量的基地管理服务,另一方面还可充分利用飞入地的成本优势。典型案例如广东省东莞市石龙镇产业转移到粤北始兴县。
一是地理相近。地理相近,一方面有利于飞入的企业继续维持原有的业务关系,不会因为企业的搬迁而丢失区域市场;另一方面,地理相近也意味着文化的相通,减少两地企业、二地政府沟通的障碍。再者,相近或相连的地理位置便于使飞出地与飞入地保持天然的联系。
二是优势互补。要实现双赢,必定要通过合作解决双方的困境所在。或者是人力、自然资源上的优势,或者是市场上的优势,只有对双方都能产生吸引力,才能实现飞地经济模式的重要特性———“双赢”。
三是成本落差。土地成本、人力成本以及其它收费成本的因素无疑是双方合作的重要经济条件,但是这种成本的落差只有达到一定的水平才会有吸引力,根据我们的调查统计,这种成本的落差要达到1/3以上通常才会产生吸引效应。
四是发展时机相随。两地区域经济发展的时机要相随。东部沿海战略的成功实施,为现今的中部崛起提供了契机。长三角的持续高速发展已使区域吸引资金的综合优势凸显,但高速发展也使得商务成本显著提高。很多迹象表明,东部的产业梯度转移已经开始,并且这种转移是有规律可循的,是符合邓小平同志“先富带动后富”的渐进发展思路的。
特点为由点对点的企业转移转变为区对区的产业转移,由单纯的资金承接转变为管理与项目的复合承接。“飞地经济”是保持现有的行政区划、又突破区域分割、实现区域间合作的一种新形式,也是工业园区发展的一种新模式。“飞地经济”是指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双方政府打破行政区划限制,把“飞出地”方的资金和项目放到行政上互不隶属的“飞入地”方的工业基地,通过规划、建设、管理和税收分配等合作机制,从而实现互利共赢的持续或跨越发展的经济模式。
一是解决投资瓶颈。基地建设投资大,不确定性高,以往的基地建设完全由当地政府进行投资,财政压力大,也不利于市场化运作。由于飞地经济的税收共享,在基地前期建设中也必然引入政府的投资;也更有利于吸引民间资本加入基地建设投资的队伍中来,有利于多元化投资主体的形成。
二是解决招商瓶颈。基地建设完成后,最主要的工作任务就是招商引资,只有以各个项目为依托,基地经济才能蓬勃发展。完全由基地当地政府引资,一方面信息资源、人力资源有限,另一方面也不利于吸引发达地区的企业。“飞地经济” 模式的引入,通过利益机制的完善,激发了飞出地政府的积极性,充分借助飞出地政府对转出企业的引导,来解决招商项目不足的问题。
三是解决管理瓶颈。“飞地经济”工业基地在管委会的机构设置、人员引进中,加深地区的合作,引入先进的基地管理经验,革新服务理念,完善基地服务。这在很大程度上也坚定了转出企业迁移的信心,解决了基地管理的瓶颈。
一是制度性障碍。“飞地经济” 合作模式由于牵涉到省市的政府,因此许多政策性问题需要国家政策的支持。特别是国家在大面积土地的运用上的相关政策法规对本项目的开展起到了一定的约束作用。
二是观念性障碍。中西部由于受地理区位、自然环境等条件限制,长期处于较封闭的经济状态,人们的商品意识、开放意识、价值观念都比较淡薄,制约了社会经济的发展。
三是管理性障碍。教育水平、经济状况、社会文化背景等因素制约着中西部地区的管理水平。
要实现飞地经济模式,首先要科学规划,要考虑到飞入地的资源优势、飞出地的需求,以及制定详实可行的方案。
其次政府间要有效合作,政府是一个推动者,而不是实施者。以产业集群而不是不加选择地迁出和接收项目,并实行合理的利益分配。再次是要发挥企业管理主体的作用,如果可能的话,以企业集团为主开发和管理该模式。
然后要完善前提条件,夯实基础,飞入地应避免基础设施建设四面开花,而应集中有限资源投在局部地域内,形成局部良好的投资环境;要有双赢合作、服务为主的观念;完善管理,一般来讲,飞入地的管理体制可能滞后于飞出地,因此,完善管理制度是重要的途径。
最后,需要国家政府的扶持,东部与中部的合作,需要在宏观层面上得到中央政府的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