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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花地亦称飞地、嵌地、寄庄地等,是指两个区之间没有明确归属的区域。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因地界互相穿插或分割而形成的零星分布的土地。如两个单位的土地互相楔入对方,形成犬牙交错的地界;或一个单位的土地落在另一单位占地范围内。插花地给生产组织和土地利用造成许多困难。由于水源受其他用地单位的控制,插花地上的排灌亦极为不利,因而利用较为粗放。
农地资源的多重社会属性是导致土地流转过程中“插花地”存在的根本原因。
其一,历史原因:用兵,贿赂和国外的采邑
其二,地理和自然环境作为长时段因素,对于区域生态文化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具有深刻影响。自然地理和生态系统结构的相似对“插花地”的形成发挥了潜在的作用。
其三,族群认同在“插花地”形成中同样发挥了重要作用。
“插花地”对整片土地的生产收益的负面作用远超过其在整片土地面积中的占比,因此,规模农业的经营主体都会尽量的避免流转的土地中存在“插花地”,“插花地”的存在制约了土地要素的规模价值,使得规模化农业生产受到制约,降低了土地流入方农业生产的收益,同时也降低了农地抵押贷款作为抵押物的价值。农地流转的不完全就是农村居民对土地资源赋予的含义有不同的解读以及土地资源对于农村居民因人而异的社会属性和经济含义而导致的对土地资源的不同处理所形成的经济现象。
插花地,它的存在致使文献中复杂的田赋数据又被赋予了两个极易混淆的概念,即县域总耕地和县辖总耕地。县域总耕地是指行政界限范围内地全部耕地,是行政界限与地理界限的完整统一,县与县之间的飞地在数据汇总时不加考虑。县辖总耕地是指在县域总耕地的基础上,剔除他县在县域的飞地,加入本县在外县的飞地。而现有县级土地统计数据(税亩)往往是县辖耕地,即该县籍民的计税土地,不能反映境内的实际耕地情况,尽管地亩清册上也记录有插花地,但该数据是县辖区外耕地数据,反映的是本县籍民在乙县或其它诸县的土地占有情况,而非县域实有耕地。由于飞入、飞出耕地数字悬殊,因此县域总耕地和县辖总耕地一般不可能处于对等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