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标准仓单质押贷款(Non standard warehouse receipt pledge loans)
目录 |
非标准仓单质押贷款是指申请人向银行申请授信,出质人以其所有的非标准仓单质押给银行,为授信申请人提供担保,银行以贷款、承兑、信用证、保函等融资形式发放的授信融资业务。
非标准仓单质押贷款的主要特点:
1、满足企业流动资金需求,解决企业因库存商品形成的短期资金缺口。
2、适用于商品流通企业。
1)非标准仓单质押贷款可以有效解决广大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拓宽商业银行盈利空间,并能有效控制信贷风险,是新型物流金融融资模式。
2)有效解决了客户资金不足,担保不够与银行信用投放需要的矛盾,授信客户与金融机构签订《动产最高额质押合同》后,三方签订《仓储质押监管协议》,金融机构是仓储货物的质押权人,仓储公司代金融机构对仓储货物进行监管。客户可以得到用于经营周转所需的流动资金。
1、非标准仓单质押业务申请人申请非标准仓单质押业务时,除应符合贷款银行流动资金贷款条件外,应同时向贷款行提供以下信息和资料:
2、办理非标准仓单质押业务的出口信用证应满足以下条件:
1)金融机构是仓单项下的货物质押权人。
2)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授信客户、仓储公司须与银行签订《仓储质押监管协议》。
3)金融机构工作人员须对照仓单亲自对质押货物进行清点,根据客户出具的《过户声明书》办理过户手续,并向仓储公司预留《质押物提货通知书》及有权签字样本。
4)质押货物应进行保险。
“非标准仓单质押贷款”适用于有经常性货物贸易、存货资产占比大、无固定资产可抵押的小微企业,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贷款利率根据借款人的经营、财务、信用状况等因素,在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基础上浮动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