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装箱租赁(Container Leas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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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装箱租赁是指集装箱租赁公司与承租人,一般为海运班轮公司,铁路、公路运输公司等,签订协议,用长期或短期的方式把集装箱租赁给承租人的一种租赁方式。在协议执行期间,箱体由承租人管理使用,承租人负责对箱体进行维修保养,确保避免灭失。协议期满后,承租人将箱子还至租箱公司指定堆场。堆场对损坏的箱体按协议中规定的技术标准修复,修理费用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按照协议向租箱公司承付提还箱费及租金。
集装箱租赁是一个长期且稳定获利的业务,故得到欧美投资者的青睐,目前世界上主要的租箱公司大都为欧美基金投资。租箱业务发展迅速,租箱公司的箱量一直占全世界总箱量的45%以上。在中国,特别是近洋班轮公司和内贸线班轮公司的箱队中,租箱量占总箱量的90%以上。
集装箱租赁业务是为集装箱运输行业提供服务的,对于班轮公司来说,租箱与自行采购集装箱比较,具有下列优点:
集装箱价格昂贵,一个20英尺箱出厂时价就要1800多美金。班轮公司如需开辟集装箱航线,船东自备箱往往要上千个,需要大量资金来采购集装箱,有了租箱公司,只付少许租金租箱就可以了。
班轮公司对箱体的需求是变化的,不平衡的,全球提还箱只有租箱公司可以做到,这大大地解决了班轮公司的调箱难题。
任何一个班轮公司都不可能在其任何一个需求地点都有存箱,而租箱公司则可相对满足他们的要求,尽可能地保障集装箱的供应。
有了上述的优势,租箱业务发展迅速,租箱公司的箱量一直占全世界总箱量的45%以上。在中国,特别是近洋班轮公司和内贸线班轮公司的箱队中,租箱量占总箱量的90%以上。
集装箱租赁是一个长期稳定获利业务,主要为欧美基金投资,利润主要靠付清集装箱生产成本,财务成本和管理成本后的其他租箱收益和集装箱处理残值。集装箱租赁行业需要巨额资金,专业性强,所以一般企业很难涉足。现活跃在此时市场上的前12位租箱公司大都为美、欧基金支持的。中国大陆注册的尚无一家,中资的佛罗伦、中国私营的景阳也是在香港注册的。(见附三:世界前12位租箱公司一览表)。
在国际集装箱运输中,集装箱租赁所起的作用十分重要:
1.集装箱运输经营人在资金短缺情况下可通过租箱以解决一时巨额投资的困难。
2.租箱人通过租金支付,从而取得集装箱使用权,租期内可自行负责营运管理,避免了巨额资金的即时投入。
3.在货源不平衡航线可通过单程租赁解决空箱回运。
4.解决因季节性货源的变化而可能造成的供求不平衡。
集装箱租赁因租箱人的需要,其租赁方式可以分为三类:
集装箱的期租分为长期租赁和短期租赁两种方式。长期租赁一般是指有一段较长的租用期限,而短期租赁则根据所需要的使用期限来租用集装箱,时间比较短。
集装箱的程租包括单程租赁和来回程租赁两种方式。其中单程租赁多用于同一条航线上来回程货源不平衡的情况,即从起运港至目的港单程使用集装箱;来回程租赁则通常用于来回程有较平衡货运量的航线。
集装箱的灵活租赁方式在费用上类似于长期租赁,在使用上与短期租赁相似,可灵活使用。这种租赁方式租期通常为一年。在集装箱货运量大,经营航线较多且来回程货运量不平衡的情况下,采用这种租赁方式能比较容易适应变化,是一种很有价值的租赁方式。
先进高效的集装箱租赁管理信息系统是租箱经营人开展集装箱租赁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提高服务效率的技术保障。面对激烈的集装箱租赁市场的竞争环境,国际上越来越多的租箱经营人加大信息系统建设的投入,以先进的信息系统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占据市场。
调查显示,目前国际上知名的集装箱租赁公司在集装箱租赁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规划与设计基本上都是根据自身的发展战略、管理模式和服务模式来制定相应的长期发展规划。从这些公司在租箱信息系统建设方面的投入来看,有的高达几千万美元,低的也达到几百万美元,而这些系统的实施完善周期基本都在5年以上。部分老牌知名的租箱公司由于在信息系统的规划上缺乏整体性和规范性,以及在项目实施与管理上缺乏理论指导,造成系统总体设计缺乏灵活性,技术架构落后,项目研发实施周期不断被延长,已经严重制约了这些企业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国内大部分租箱企业普遍存在规模小,信息化水平落后、人工重复操作、人力资源内耗等一系列问题。如何通过信息技术,整合内部资源,进行流程改造,使不同部门、不同业务运作在同一个信息共享的平台上,形成企业的强势经营网络,优化租箱企业内部资源配置,为客户提供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和服务,实现整个集装箱租赁链的每个环节的顺畅连接和资源优化,并为外部客户提供统一优质的服务,提高国内租箱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已经成为国内租箱企业进一步发展的首要目标。
目前租箱企业在租箱管理信息系统规划与设计中存在的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系统开发与企业发展战略没有有效地结合,缺乏统一的系统规划,租箱公司部门、分支机构拥有各自独立的系统,信息传递不畅,给客户带来极大的不便。二是系统需求不明确,所设计开发的信息系统流程与企业实际业务流程冲突。三是在盲目状态下,采用尚未成熟、或与企业需求不相符的系统,导致系统的推进受阻。四是传统租箱行业的信息化遇到整个系统优化问题、流程改造问题、经营管理理念问题直至企业管理体制、管理模式、管理方法、管理思想、组织结构、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改革和创新。五是仅强调短期的成本收益,而没有考虑长远的投资回报,对信息系统的资金投入不足。国外租箱公司每年的信息化投入一般要占全年总投入的10%~30%,而国内的比例则仅仅是1%~2%,甚至更低。
租箱企业在信息系统建设过程中可以采用如下策略:一是成立专门的信息机构、专人负责系统建设;二是为使系统实施进度处于可控、可监督的状态,为使上线后的产品质量得到保证,对系统实施进行规范化管理;三是培训工作是系统实施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通过业务流程培训、系统操作培训、风险意识培训以及与系统实施有关的制度培训,培养出既精通业务操作,也知晓管理知识、信息技术的综合性管理人才;四是企业信息系统建设失败的主要原因在于推行系统过程中,未重新审视和调整旧的操作流程,因此企业流程重组与信息化必须同步进行;五是管理系统建设是租箱企业战略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持续改进的过程,应遵循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长远规划、持续改进。
租箱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发展趋势是,一是一体化的考虑方式,为企业建立一个信息共享的集中式信息平台,通过信息系统统一企业的规范,实时采集业务和财务数据,加强对网络的监控力度,实现透明化管理,从而提高企业的竞争优势;二是建立高质量高效率的CRM客户服务平台;三是建立通用的EDI交换平台,更紧密地捆绑企业与客户的关系,包括客户、集装箱工厂、集装箱码头等合作伙伴;四是建立深层次的效益分析系统,利用历史数据、正在发生的数据进行深层次的收益分析,找到真正的利润来源,发现可能的利润增长点。
在整体IT框架的基础上,为客户提供安全、快速、全方位、多层次的信息服务。以集装箱租赁业务领域、集中式管理、业务同步协同作为平台的业务基石,以顺畅发达的网络技术、开放的可扩展服务作为平台的技术基础,以资源优化和信息共享、共创企业标准作为平台的发展道路,以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为目标。提高集装箱租赁企业的营运效率和市场竞争能力。
租箱管理系统的业务架构设计是对企业核心业务的建模和规划,它通过结合企业现有系统的操作模式和企业管理的组织结构,将计算机技术的最新成果运用的系统建模中,使得计算机系统与企业组织架构融为一体,充分提高业务运营的高效性和灵活性。
系统业务架构实施一般可分为以下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操作层系统建立;第二阶段为账单、财务接口、电子商务平台系统建立;第三阶段:客户关系管理(CRM),辅助决策支持(BI)系统建立;
系统业务架构实施在同一阶段上实施的几个业务应用中,仍可以按实施策略要求以一定次序安排;同时,一个应用组合中的不同应用模块也会在不同阶段进行不同侧重的设计开发。
租箱管理系统和财务系统是租箱公司信息系统中不可或缺的两个组成部分,租箱管理信息系统作为业务操作和数据综合采集平台,实现前端主干业务的数据收集,处理和分析,为财务系统提供及时准确的业务及费用数据。在此基础上,财务系统将集成主营业务系统和其他业务系统信息,实现企业全面核算进行有效的财务核算与成本分析,反映真实可靠的财务状况,从而为管理层提供决策依据。
租箱业是一种资本运作非常多的一个行业。而租箱公司的财务管理是否规范和透明,对于投资方来说,这是保障他的投资是否安全的一个重要因素,也就成为他是否融资给租箱公司的一个最基本的要求。很多国际知名的租箱公司在构建好自己的业务系统后,基本都选用业界很知名的财务管理软件(如:SAP财务软件和PeopleSoft公司的财务软件等)。
系统应用架构
应用架构采用模块化以提高系统的可维护性,便于系统的升级改造。
随着国际集装箱运输市场的持续发展,目前国内的租箱企业开始认识到了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很多租箱企业开始规划或者已经实施信息化项目。不同租箱企业的管理模式、租箱服务模式各不相同,因而每个先进的租箱企业进行信息系统建设的成功经验是很难被简单复制的。租箱企业在进行IT系统建设时必须结合企业的发展战略,进行充分的长远规划和合理的架构设计,并且保持一定的柔性化,以便及时调整更新,降低租箱信息系统建设的风险,保证系统的成功实施。
集装箱租赁合同是规定租箱人与租箱公司双方权利、义务和费用的协议和合同文本。租箱人在签署合同之前一般要与租箱公司(或其代理人)商定租箱方式,数量,租金,交、还箱期,地点,租、退箱费用,损害修理责任及保险等事宜。租箱合同的主要条款一般有4个方面内容。
交箱条款主要是制约租箱公司的条款,是指租箱公司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答合合同条件的集装箱交给租箱人。其内容主要有:
(1)交箱期。是指租箱公司将箱子交给租箱人的时间。为了给双方都提供一些方便,交箱期通常规定一个期限,一般为7—30天。
(2)交箱量。为了适应市场上箱,货供求关系的变化,合同中对交箱量有两种规定方法,一种是规定的交箱数量(或最低交箱量);另一种是实际交箱量(可高于或低于前者)。
(3)交箱时箱子状况。租箱公司交给租箱人的箱子应符合有关国际公约与标准的规定,同时租和相人还箱时应保证箱子保持和接近原来的状况。为了保证这一点,双方在提箱时箱子的状况是通过双方签署的设备交接单来体现的。在具体操作中,规定租箱人雇用的司机和箱子所在堆场的箱管员,门卫可作为双方代表签署设备交接单。
租箱合同中的还箱条款主要是制约租箱人的条款,是指租箱人应在租用期满后,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将状况良好的箱子还给租箱公司。其主要内容为:
(1)还箱时间。指规定的还箱日期。如超期还箱,合同一般通过对超期天数加收租金方式解决;如果可能提前还箱,则要求事先订立提前终止条款,定有该条款时,租箱人可提前还箱;如未订立此条款,即使是提前还箱,租箱人仍需补交提前日数的追加租金。
(2)还箱地点。租箱人应按合同规定或租箱公司另用书面形式确认的具体地点还箱。在订立合同时,租箱人应尽量使还箱地点与箱子最终使用地点一致或接近,这样可以减少空箱运输费用。
(3)还箱时箱子状况。租箱人在还箱时应保证箱子外表状态良好,即保证箱子保持提箱时双方签订的设备交接单上说明的状况。该条款一般规定如果还箱时外表有损坏,租箱人应承担修理责任与费用。
租箱合同中一般还规定还箱期满若干天(有的是30天)后,租箱人仍未还箱,租箱公司将作为箱子全损处理。租箱人应按合同规定的金额支付赔偿金,在租箱公司未收到赔偿金前,租箱人仍需按实际天数支付租金。
租箱人还箱时,应按设备交接单上记载的状况还箱,如有损坏,则应负责将箱子修理好后还箱,或承担修一时费用。如租箱时在合同中订立损害修理(DamageProtectionPlan,DPP)条款并按规定付费,则租箱人对租箱期内所造成的损坏在一定程度上不负修理责任,可将未修理的箱子退还租箱公司。不论箱子在租箱期内是否损坏,DPP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DPP条款从某仲意义上讲,相当于租箱人对租箱期内集装箱的损害进行了保险(但不是向保险公司投保)。但租箱人必须了解,DPP费用一般只保箱子的部分损害,不承担全损和共同海损等责任。习惯上只负责比箱子当时价值低一些的一个因定限额之内,由租箱公司承担;如超过此限额则,则超过部分仍需要租箱人承担。DPP费用一般按租箱天数收取。
租箱人应按时支付合同中规定承担的各种费用及租金,这是自由使用集装箱和具有某些权利和减少责任的前提,不按时支付费用和租金,则构成违约,租箱公司有权采取适当的行动直至收回集装箱。租箱合同的租金与费用支付条款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租期。租期一般理解为从交箱之日起至还箱之日止的一段时间。
(2)租金计算方法。租金按第箱天计收。租用天数计算一般从交箱当日起算至租箱公司接受还箱的次日为止。在超期还箱情况下,超期天数按合同规定的租金另行支付(通常比正常租金高一倍)。如合同中定有提前终止的条款,租箱人支付提前终止费用(一般相当于5-7天租金)后,租期到集装箱进入还箱堆场日终止。
(3)租金支付方式。一般租金支付方式有两种,按月支付或按季支付。租箱人应在收到租金付通知单后,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为30天)支付。如延则需按合同规定的费率加付利息。
(4)交、还箱手续费。租箱人应按合同规定支付交、还箱手续费。该费用主要用来抵偿因在堆场交、还箱所产生的费用(装卸车费、单证费等),其数额或由合同规定,或按交、还箱所在堆场的费用确定。租箱合同中除上述条款外,一般还有设备标志更改条款及其他有关租箱责任,义务,保险和转租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