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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金融市场中,金融风险防范是指金融市场主体在对相关分析的基础上运用一定的方法合规性地防范风险发生或规避风险以实现预期目标的行为。
金融风险防范包括四层含义:
第一,金融风险防范是针对一定主体而言的。不同主体在金融市场中的活动方式和活动目的是不同的,其面临的风险态势和风险程度也是不同的,因此,防范的风险以及防范风险的措施也是不同的。
第二,防范风险的前提,是对风险有充分的分析和认识,即防范风险是一种自觉性行为。
第三,防范风险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选择不合规的措施和行为。
第四,防范风险的目的在于实现预期的目标,因此金融风险防范的程度可用预期目标的实现程度来衡量。
(一)制度性
金融风险防范首先必须立足于完善法规,加强监管。我国金融机构的外部环境不完善,风险管理体系不健全;而金融理财业务又处于快速发展时期,本身具有批量大、风险低、业务范围广的特点,因而具有较大的风险却常常被忽略。因此必须制定一套有效的控制风险的体系、制度和管理办法。简言之,就是要在规范的管理下促进理财业务健康、有序发展,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切实使理财业务既成为金融理财机构提升综合竞争力和经营效益的重要工具,也要成为贯彻科学发展观,创建良好金融环境的有效手段。例如银监会颁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从法律层面上加强对金融理财金融风险防范的要求,并通过“业务管理制度”、“风险管理制度”和“监督管理制度”三项制度进行具体安排,充分体现了金融理财金融风险防范的制度特点。
(二)系统性
金融理财金融风险防范必须具备系统性。首先,理财业务风险应当纳入金融机构的整体风险管理体系,形成风险管理部门、个人金融部门和理财中心各有侧重、分工明确、相互支撑的风险管理架构。建立理财业务风险评估、监测和控制体系,做到对理财业务事前、事中、事后风险的全面控制。其次,加强业务管理,制定一系列理财业务的管理规定和岗位合规手册,规范理财业务服务方式和内容,依法经营,切实保护金融机构及客户的合法权益。此外,建立科学的产品研发、定价和监控机制。在产品研发的同时建立产品线内控制度,研究新产品潜在的风险和必要的风险管理措施,实施跟踪和定期评估的制度。
(三)金融风险防范与发展创新并存
由于我国金融理财业务处于起步阶段,规范管理十分重要,但是金融风险防范必须与发展、创新并重。在国外,金融机构十分重视风险和收益的匹配原则,但是我国金融机构往往错误地将风险管理摆在业务发展的对立面上,不能正确地看待和评价风险。我们应当通过发展和创新来加强金融理财的风险管理,同时良好的风险管理手段能更好地促进金融理财业务的发展和创新。
1.按照金融风险的对象来划分,它包括银行金融风险防范、外汇金融风险防范、证券投资金融风险防范、期货投资金融风险防范和信托金融风险防范等。
2.按照金融风险的成因来划分,有客观金融风险防范和主观金融风险防范。
3.按照金融风险影响的范围来划分,有宏观金融风险防范和微观金融风险防范。
4.按照金融风险承担主体来划分,则包括国家金融风险防范和经济实体(包括作为经济实体身份出现的政府)金融风险防范。
(一)金融风险防范对金融机构的意义
1.金融风险防范能为金融机构提供一个安全稳定的资金筹集环境和良好的经营环境。实施金融风险防范,能减少或消除金融机构的紧张不安和忧虑恐惧心理,从而为他们提供一个宽松安定的资金筹集与经营环境,并提高他们的工作效率和经营效益。
2.金融风险防范能保障金融机构顺利实现经营目标。金融机构筹集和经营货币资金的目的就是获取利润,实施金融风险防范则能把金融机构面临的金融风险降到最低限度,并能在金融风险损失发生后及时合理地提供预先准备的补偿基金,从而直接或间接地降低风险损失,这些都有助于金融机构盈利的增加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3.金融风险防范能促进金融机构资金筹集和资金经营决策的合理化与科学化。
(二)金融风险防范对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意义
1.金融风险防范有利于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任何物质的流动,即商品使用价值的流动都会引起其价值的相应流动;同样,任何价值的流动,也会引起其使用价值的相应流动。作为价值的直接表现形态的货币资金流动,必然会引起其他资源的相应流动。而实施金融风险防范,则能减少金融风险损失,并促使货币资金向所需部门流动,从而引导其他社会资源合理地流向所需部门,最终避免或减少社会资源的浪费,提高其利用效率。
2.金融风险防范有助于经济的稳定发展。众所周知,金融风险一旦发生,带来的损失金额往往比一般风险造成的损失大几倍、十几倍甚至几十倍。这是因为货币资金的筹集与经营,不但涉及生产领域和分配领域,而且还涉及流通领域和消费领域,即涉及社会再生产的各个环节。所以,金融风险的存在与发生,无疑是对经济稳定发展的一个威胁。而金融风险防范的实施,不但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风险发生的可能性,而且能在金融风险发生后减少它带来的经济损失,从而减少金融风险损失给社会再生产各个环节带来的波及效应和不良后果,最终促进经济的稳定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3.金融风险防范有助于社会稳定。金融是风险行业,金融风险聚集成系统性风险,往往具有突发性强、涉及面广、危害性大等显著特征。金融一旦出现重大问题,不仅会危及金融、经济安全,而且会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经济危机的历史表明,经济危机总是最先导源于金融危机,当金融危机发生时,企业资金链断裂,大量倒闭,工人失业,经济衰退,社会矛盾加剧。因此,加强金融防范,将金融风险控制在金融、经济和社会可承受的范围之内,是自20世纪30年代以来世界各国的共识,是避免社会发展出现不稳定因素的重要举措。
1.制度性机制制度性机制的主要内容包括:有关法律法规、政府部门的政策、金融市场监管机构的要求等。金融风险防范的制度性机制具有三个主要特点:
(1)普遍适用。同金融市场运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政府部门的政策、监管机构的要求等等,对于金融市场的投资者和运作者来说是普遍
(2)覆盖面广泛。有关金融市场运作的法律法规、政府部门的政策、监管机构的要求和运作机构的内部制度等,涉及金融市场运作的资格认定、资金来源与使用、业务规范、机构管理、市场行为、信息披露、处罚等各个方面,可以说,一切已明确的问题都已有制度性的规定。
(3)不可逆性。制度规定,具有严格的强制性,因此,市场参与者必须遵守,而不能选择逆向行为。在各类机制中,制度性机制具有根本性意义。这是因为,一方面,制度性机制是金融市场的基础条件,其他各项机制都建立在制度规范的基础上,制度机制的状况直接制约着其他机制的状况;另一方面,在各种风险中,制度性风险是最大的,它不仅直接影响着金融市场主体的行为和利益,而且直接影响着金融市场的运行和国民经济的发展。
2.管理性机制管理性机制的主要内容包括:法人机构内部的管理制度、管理体制、管理程序、管理活动等。从金融风险防范来说,管理机制的特点主要是:
(1)具体化。对于每个运作机构来说,其内部管理制度都是针对自身状况而定的,管理体制也是根据自身要求而形成的。这些具体规定既规范着本机构的行为,又通过每个部门和成员的活动落实到现实中。
(2)实践性。各金融机构建立的管理性机制,主要是满足它们自身运行的需要,不论是对内部机构的管理,还是对资金、财务、信息、投资、人事、物资等的管理,都紧紧围绕现实的运作而展开,并根据实践的需要及时调整,因此具有很强的实践意义。
(3)效益性。各项管理机制的设置和展开,都是以提高经济效益为基本目的的。在管理机制的选择中,防范风险、规避风险是必须考虑的因素。管理机制实际上就是在防范风险的过程中追求提高经济效益的机制。因此,完善和严格的管理机制乃是有效防范金融市场风险的重要举措。
3.技术性机制
技术性机制的主要内容包括:运用各种指标监控相关行为,运用各种权益机制制约重要的决策和投资行为,运用现代电子技术手段及时掌握各种行为的动向和市场的其他信息等等。在防范风险中,技术性机制的主要特点是:
(1)及时性。金融市场行情瞬息万变,运用现代电子技术,不仅能够获得各种行情信息,而且可以通过设置控制软件来及时防范运作风险。
(2)监控性。风险控制,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相对经济关系的认识,并根据这些认识建立有关的监控指标系统。这种指标系统既有保证相关行为正常展开的功能,又有着约束或限制过度行为的功能,它是金融市场监控的重要手段。一旦缺少必要的监控指标系统,一些过度行为就难以约束,从而风险就难以避免。
(3)微观性。运用技术性机制,可以根据需要,对有关行为和指标作具体细微的划分,并设立对应的监控机制,使各种监控活动落实到市场运作的每个方面、每个环节和每个行为中,从而实现全面的金融风险防范。
(4)易操作性。技术性机制具有很强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风险监控技术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有利于构建人人关心并参与的全面防范风险体系。在现代科技发展中,技术性机制的运用日益广泛。运用技术性机制来监控金融市场的运作和动向,也日益成为防范风险的重要手段。当然,防范风险的措施除了上述三种机制外,还应当包括教育性机制、市场性机制、执法性机制以及媒介性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