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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股权就是可参入配股的权力。如果某上市公司经营状态良好,要实施增资配股,就会给出一固定的配股价和比例,并且公布出股权登记日及行权期。若有人在股权登记日收盘后还持有该公司的股票,可在行权期内,按公司公布的比例及价格参入配股,逾期不配视作自动放弃。
理论价格的公式
需要配股的投资人,则在股票除权后由收款银行按投资人开立股票账户时在登记公司所留地址寄发通知,客户填写后交给指定结算会员,并在最后缴款日前在账户内准备好配股资金,由代理商在最后缴款日将配股款交收款银行。
以B股交易为例
由于B股的投资对象主要为海外投资人,且B股的募集方式通常是定向私募方式进行,而配股在很多国家的证券法规中被定义为公开募集股本,因此,许多国家的投资人在B股上市公司进行配股时,均无法参与配股。如不开设配股权交易,海外投资人则要蒙受摊薄利润和价格除权的双重损失。因此,开设配股权交易,是保障海外B股投资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
配股权交易应注意以下几个要点:
1、自股权登记日后,在除权日前购入或持有股票的投资人的股票账户将增加与新股配股率比例相等的配股权;
2、配股权只有在约定的配股权交易期内方能进行交易,配股权交易期一般为5-10个交易日;
3、持有配股权的投资人只有在规定的交款期内交纳相应的配股价款才能取得配售的新股;
超额配股权俗称绿鞋,是指在新股发行上市后如果市场反映踊跃,主承销商可增加15%的新股来平抑市场,抑制过度炒做。
股票承销协议的一项条款,允许承销商在市场需求强劲时,额外配售一定数量的股份,如原招股规模的15%。因首家给予承销商这种权利的公司称Green Shoe Company而得名,有时亦称为Over-Allotment Option(超额配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