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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避设施是指服务于区域内广大民众,产生利益为大众共享的公共设施,具有负外部性效应,如环境污染及对居民生命财产造成的威胁等,产生心理、安全或健康等危害却由设施附近居民承担。
邻避设施没有统一、明确的范围,某种设施是否成为邻避设施关乎到不同国家、区域的社会背景以及公众的态度。
学者们根据不同的标准对邻避设施进行了分类,以便有效地采取针对性措施。
标准 | 学者 | 分类 |
环境污染程度 | 李晓辉 | 污染性设施、不宁适设施、嫌恶性设施、风险集中设施 |
邻避效果 | 李永展 | 轻度邻避效果(如学校、车站)、中度邻避效果(如疗养院、智障中心)、高度邻避效果(如核电站、垃圾焚烧厂、殉葬场) |
邻避设施规模和层级 | 王佃利、徐晴晴 | 区域性、市际性、全市性、邻里性 |
“预期损失不确定性” 维度 | 陶鹏、童星 | 污染类(垃圾焚烧场等)、风险聚集类(核电厂等)、污名化类(戒毒中心等)、心理不悦类(殡仪馆、火葬场等) |
关于邻避设施选址理论研究较多,从选址原则上分析,选址应遵循“阻力最小原则”而非“距离代价最小原则” ;
从空间利益分配角度分析,选址过程是对空间的生产与重构,决定着空间利益的支配,选址过程和决策要考虑到空间利益的公平分配 ;
从选址困境博弈理论分析,讨论居民、政府、企业等社会群体之间的利益协调关系, 以及各自的最大化效用和多方均衡策略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