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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商品采购成本是指进口商品在购进中发生的实际成本。具体包括以下三项内容:
1.进价。进价即进口商品按对外承付贷款日银行公布牌价结算的到岸价(CIF)。如进口合同价格不是到岸价,在商品到达目的港口以前由我方支付的外汇运费、保险费和佣金等,加入进价。
2.进口税金。进口税金即商品报关进口时应缴纳的税金,包括进口关税、进口产品税(增值税)、进口调节税等,不包括进口销售环节缴纳的营业税等。
3.购进外汇价差。购进外汇价差即企业从外汇调剂中心购进外汇或有偿使用政府留成外汇用于进口,按规定结转的购进外汇价差,包括购进外汇额度或有偿使用政府留成外汇额度支付的价格和手续费,或者购进现汇支付的价格与银行牌价的价差和手续费。外贸企业留成的自有外汇、以进养出周转外汇、借入的外汇借款、其他部门或企业无偿提供的外汇以及国家按计划分配使用的各种外汇,用于进口时不得估列外汇价差。
(1)进口商品采购成本即进口商品进价,该价格在正式签约前只是一种合理的估价,一般以FOB价格为基础核算。
(3)若以CIF条件成交,则应在FOB价格基础上加上运费和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