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信用证押汇(Import Bill Advance under L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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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信用证押汇是指银行收到国外来单后,应开证申请人要求向其提供的短期资金融通,用以支付该单据项下款项。银行开立了信用证就要承担第一性的付款责任,所以银行在开证时应要求申请开证人提供保证金、抵押品或担保函,但对资信良好的长期往来客户,可以提供优惠服务和简化手续,按一定的抵押品核定一个开证额度。议付行将单据交到开证行,开证行经过严格审单后无不符点,或虽有不符点但客户及开证行双方都同意接受,开证行应在合理工作时间内对外付款,通知申请人赎单。这时申请人还未见到货,有可能凭单付款有资金困难,开证行根据协议可以不立即向申请人收款,而是扣其授信额度,办理进口押汇,待申请人出售货物收回资金后再付款。
1.进口押汇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80天。
2.客户于申请授信开证时或授信开出的信用证付款前向我行提出进口押汇申请,应提交以下材料:
1)流程图进口信用证押汇流程图如上图和下图所示。
2)流程说明
①受理:受益对象要求是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银行客户,信用记录良好,财务、经营状况正常;对于已经获得银行进口押汇额度的押汇申请人,在可使用的进口押汇授信额度以内,最迟不得晚于信用证对外付款日之前三个工作日向银行申请叙做进口押汇;对于在银行没有进El押汇授信额度的押汇申请人,或者拟押汇金额超过其可使用的进口押汇授信额度的申请人,原则上必须向银行申请办理进口开证业务的同时,向银行申请叙做进口押汇;开证申请人申请进口押汇需提交包括《进口押汇申请书》、银行在该信用证项下发出的到单付款/承兑通知书、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和进口押汇额度协议以及相应的最高额担保文件(如果开证申请人申请叙做额度押汇);进口押汇由银行授信部门受理,可以逐笔受理,并单笔审批办理,也可以对符合条件的客户,给予进口押汇额度管理。
②审查:银行授信部门收到客户递交的《进口押汇申请书》及其他资料后,按照短期贷款调查要求,对申请人资信、财务、经营及该笔进口商品市场销路、销售落实情况,章国回款周期、押汇担保措施等进行调查,核定押汇方案,落实相应担保措施,交银行审批部门进行单笔审批或确定是否给予授信限额的审批。
③核定押汇方案:押汇本金数额应为进口信用证项下单据到单时需要对外支付的金额扣除开证申请人已缴存的保证金差额;押汇期限应根据开证申请人申请、贸易循环实际需要酌定。申请的押汇期限指信用证项下对外付款之日起原则上不超过90天,最长不超过180天,且不得展期;押汇币种必须是银行外汇牌价挂牌币种,具体押汇币种由押汇行根据申请人的需求及押汇行自身的外汇存量情况自行决定;押汇币种为人民币的,押汇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计息;押汇币种为外币的,参照国际市场LIBER加点。另外根据客户资信等级、业务风险度、银行综合收益等因素确定加点数。计息日自对外付汇日起,至押汇归还日止,利随本清。
④签约:银行审批部门通过后,银行与客户签订押汇协议。单笔叙做时,签订进口押汇协议及对应保证合同;额度叙做时,签订进口押汇额度协议及对应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⑤发放:银行授信部门将押汇凭证、押汇协议送国际结算部门.国际结算部门发放押汇款并同时直接对外支付。
⑥贷后管理:贷款发放后,银行会指定专人负责跟踪进口商品加工、销售、货款回笼情况,并督促客户及时归还押汇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