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因个人或单位的行为造成他人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依法律或合同应承担赔偿责任的风险.
责任风险中的“责任”,少数属于合同责任,绝大部分是指法定责任,包括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在保险时务中,保险人所承保的责任风险仅限于法律责任中对民事损害的经济赔偿责任,它是由于人们的过失或侵权行为导致他人的财产毁灭或人身伤亡。在合同,道义,法律上负有经济赔偿责任的风险,又可细分为对人的赔偿风险和对物的赔偿风险。如对由于产品设计或制造上的缺陷所致消费者的财产或人身伤害,产品的设计者,制造者,销售者依法要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前者指团体或个人因疏忽或过失致使他人财产受到损失或人身受到伤害;
后者则指绝对责任风险,如根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雇主对其雇员在从事工作范围内的活动中,造成身体伤害所承担的经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