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财政国库动态监控是以国库集中收付业务为基础,通过信息网络系统对国库资金收缴、库存、支付和使用效益各环节进行实时、智能和全程监控,配套实施多种方式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查处违规违纪问题,纠正预算执行偏差,保障财政管理与改革有序进行的综合性监督管理体系。
1.实时监控:对财政资金支付活动进行全过程动态监控,预算单位一经发送相关支付信息,就能在监控系统中反映。
2.智能预警:按照设定的预警规则,系统对涉嫌违规的财政资金支付活动自动报警。
3.监控分析:通过重要指标汇总表、重要指标明细表、违规案例统计表、部门汇总表、部门明细表等分析表,多角度、多层次地反映财政资金支付情况。
4.综合查询:提供财政资金支付信息的复合条件查询和汇总功能。
1.监控系统是动态监控的技术平台和监控核查的基础。监控人员依据系统预警进行即时核查,并根据监控信息开展委托核查,及时纠正处理资金支付中的违规和不规范操作问题。
2.通过监控系统,财政国库监督人员实现了对中央财政资金支付活动的全过程进行跟踪监督,对每一笔资金的支付信息,如:谁付款、付多少款、从什么账户付款、付的是什么款、用途是什么、收款人是谁、收款人账户是什么、以什么方式结算、付款人账户余额是多少、款项是什么时间交易等,实行动态监控。
3.开展综合分析。监控系统不仅反映单笔支付活动的详细记录,而且可以从总体上反映一个部门或一个单位在一定时期内各类财政资金的流向和具体活动情况,为监控综合分析、宏观反映财政资金的支付动态提供了基础。
1.动态监控范围过窄,不能涵盖所有的财政收支行为。一方面,我省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还处于逐步深化的阶段,杭外单位无法实行真正意义上的国库集中支付,传统转拨形式的支付依然存在,工程项目支出仍未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另一方面,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作为预算执行的基本制度,应包含对财政收支两个层面的管理与监督。但从改革伊始,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明显快于收入改革。我省省级的财政国库动态监控管理重点是围绕改革资金的支付环节进行的监控管理,并结合改革方案重点监控财政授权支付资金使用情况。目前财政非税收入收缴、工程项目支出、最终用款单位和转拨的财政资金支付,还未纳入财政国库动态监控范围。
2.动态监控系统功能单一,智能化、复合化的水平还有待提高。现行的财政国库动态监控系统还存在数据来源单一,基本依靠代理银行实时传输的支付信息、智能化程度不高,以金额或业务类型为要素设置预警规则,不能有效地利用银行账户、预算指标、用款计划、支付方式等提升智能监控和综合监控分析的水平。
3.动态监控的监管内容不全,国库集中支付内部控制管理相对薄弱。目前,财政国库动态监控的重心在外部监督上,注重对财政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的审核监控管理,对国库集中支付有关主体的内部控制管理相对薄弱。国库动态监控中发现的违规问题,其根源在于内部管理制度的缺失和无效,也使财政资金管理中存在潜在的风险。这里的国库集中支付有关主体不仅包括预算单位和代理银行,还包括财政部门和人民银行,只有所有主体都建立了有效的、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才能克服国库集中支付中的“短板”效应。
4.动态监控的核查方式单一,非集中核算单位现金管理较难有效实施。随着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不断深化,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业务已纳入财政动态监控范围,但因为现金结算的特殊性如现行管理办法中未对现金提取数额、比例和频率进行约束性规定,也没有规定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中哪些科目资金可以提现,哪些不能提现,从而可能导致一些单位“钻空子,在授权额度内以各种名义多次、大额频繁提取现金的现象。加之网上监控支付信息手段单一,使国库集中支付执行机构无法监控非集中核算单位从零余额账户所提现金的具体用途和去向,使这部分财政性资金成为监管盲区,隐藏着很大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