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困境成本(Financial distress c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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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采取何种模式来处理财务困境,都会产生相应的成本,对财务困境成本的估计是资本结构理论的重要研究领域,“财务学界许多研究努力实际上都消耗在解决负债成本到底是什么方面了” ,并且产生了大量的研究成果。财务困境成本是破产成本、清偿成本等概念的延伸,从破产到财务困境、从破产成本到财务困境成本,反映了资本结构理论的发展和演变 。对财务困境成本的定义有两个不同的角度,一是按事后成本来定义,例如“资产重组或债务重组成本即为财务困境成本” ;一是按事前成本来定义,John Kose认为:财务困境成本是“使资产流动化的成本,包括营业收入和永续经营价值的减少,以及其他非直接成本如研发费用等” 。
实际上,这是同一事物的两面,根据Jerold B.Warner等人的观点,财务困境的影响大部分都在违约之前发生。因此,由于财务困境的发生是一个逐渐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必然影响或制约了企业的日常经营、投资和融资等活动,从而产生了成本;但这种成本只有在真正进入财务困境以后,企业为了解决财务困境采取重组或清算的过程中才能真正显现出来。
财务困境成本与破产成本联系紧密,传统定义的破产成本是财务困境成本的一部分,因为如果财务困境不能得到有效解决的话,企业将不得不进入破产清算,并表现为破产成本。所以,Stephen A.Ross根据破产成本的划分方法,将财务困境成本分为直接财务困境成本和间接财务困境成本,前者包括与清偿或重组相关的法律、会计和管理费用,间接成本则指财务困境对企业经营能力的伤害,包括对企业产品需求的减少,债权人介入导致的管理决策权部分丧失,管理层为解决财务困境所花费的时间和精力等。
但定量评估财务困境成本的大小是非常困难的,“处于财务困境的企业面临多变的情况,对企业价值和权利人的多重影响,加上请求权利人之间的利益冲突,使得如何估算成为一个信息难题。
财务困境成本的定义,特别是Ross的观点,实际上都是局限于财务困境给企业本身或者说股东价值造成的损失。根据财务困境定义,由于风险增大,首先会使债权人的债权价值(债券或贷款)贬值,从企业价值等于股权价值加债务价值的定义出发,这也是财务困境对企业价值带来损失,也就是财务困境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除了公司和债权人必须承担财务困境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外,当公司陷入财务困境时,由于缺乏支付能力,与公司利益相关的一些当事人也可能会被迫承担部分成本,这些利益相关者包括商业合作伙伴、商业债权人、政府税务部门、退休人员、雇员等等。
因此,财务困境成本可以分为三个部分:困境企业承担的成本,债权人的损失,其他利益当事人的损失。这也是本文的财务困境成本定义,前两项对最优资本结构的决定有影响,同样也决定了风险折扣和清偿协议,第三项则与评估相关法律系统的效率有关 。相对于企业陷入困境前的市场价值来衡量解决财务困境的成本,是现在普遍采用的方法,按照这个标准,本文将在对相关研究成果进行述评的基础上,对财务困境成本进行定量估计。
1.直接财务困境成本和间接财务困境成本
财务困境成本可以划分成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应该说大多数研究者对于这种分类方法并无异议。Warner(1977)则明确指出相关文献中提到的财务困境成本有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之分。直接成本包括律师和会计师费用、其他职业性费用,以及管理者消耗在破产行政管理事务上的时间价值。间接成本包括销售和盈利损失,以及除非接受特别苛刻的条款否则无法获取信贷或发行证券的可能性。直接财务困境成本源于不同权益求偿人之间协商、谈判而导致的交易成本,因此必定会发生。虽然Warner提及间接财务困境成本是否产生取决于市场状况,但考虑到两方面的原因,间接财务困境成本的发生也是不可避免的。其一,当产品的潜在购买者意识到企业违约在即时,该企业的销售、盈利和市场价值将下降。这可能因为产品的潜在购买者拥有不完全信息而以自己对企业财务状况的把握来评价其经营状况,财务困境向外界传递了企业生存寿命以及提供已销产品的配件和支持性服务的能力信息。其二,破产过程本身也会产生间接财务困境成本。破产重组委员会(受托人)作为法庭的代理人有权掌控企业的经营活动。这种委托——代理关系能否激励受托人有效经营财务困境企业,并以企业价值最大化为决策准则尚不清楚。但可以肯定的是,与管理者不同,受托人只需对法庭而不是企业的权益求偿人负责,因此受托人可以不按照权益求偿人的利益要求行动而导致非最优决策结果。这种机会损失归结为间接财务困境成本是恰当的。
与直接财务困境成本的范围十分明确相反,间接财务困境成本所包含的内容十分庞杂。例如Alexander A.Robichek和Stewart Myers指出财务困境所造成的投资机会损失相当可观。Myers(1977)的分析表明,当投资收益只能归属于债券持有人时,企业很可能放弃这种盈利性项目,从而导致投资不足问题。所有这些都将使间接财务困境成本进一步上升。根据财务学的利益相关者理论,企业与供应商、客户、雇员和债权人等存在财务利益关系。当企业陷入财务困境时,这些维系企业生存的财务利益关系体系无疑会受到损害,从而产生间接财务困境成本。
2.事前财务困境成本和事后财务困境成本
Robert W. White(1983),Kalaba et a1(1984)将财务困境成本区分为事前(破产)成本和事后(破产)成本。事前(Ex ante)成本指提交破产申请之前的成本,具体包括债权人在破产之前力图减少破产时的损失而导致的企业经营决策扭曲,以及企业风险的增加等。事后(Ex post)成本指提交破产申请之后的成本,例如破产过程的交易成本等。
虽然第一种和第二种财务困境成本的分类方法在提法上迥异,但实际上两者之间关联甚大,即事后财 务困境成本相当于直接财务困境成本,而事前财务困境成本则相当于间接财务困境成本。
3.Branch四分类法
前两种分类方法将财务困境成本定位在财务困境企业本身所发生的成本和损失,实际上,财务困境除了对企业本身的业绩存在负面影响之外,对利益相关者以及其他社会主体都可能存在不利的一面,这些都应纳入财务困境成本的范畴。Branch(2002)从一个更广阔的视角来对财务困境成本进行分类,他将财务困境成本分成四个部分:(1)财务困境企业承担的实际成本;(2)财务困境企业的权益求偿人(而非企业自身)承担的实际成本;(3)财务困境企业的损失(与竞争对手的获益相抵销);(4)其他社会主体承担的实际成本。其中,第1、2、3项对于权益求偿人来说是相关成本。由于第3项仅对财务困境企业来说是一种损失,必有另外的企业获益,故不构成一项社会成本。社会成本仅包括第1、2、4项。
由于直接财务困境成本的测算简单明了,因此财务困境成本的计量方法研究主要集中在间接财务困境成本的计量上,且多为经验估计方法,其中最有影响力的当属Ahman在1984年的研究。Ahman(1984)以破产企业在重组或清算过程中的实际支出度量直接破产成本,数据来源于各个企业的破产纪录。当然,Ahman的贡献并不在于直接破产成本的计量,而在于创造性地提出基于未预期销售和盈利的概念构建间接破产成本的计量方法。具体做法是通过估计破产之前三年的预期盈利,然后与实际盈利(损失)相比较来确认间接破产成本。其中盈利的估计可以采用两种不同方法: (1)回归分析法;(2)证券分析师预测法。
关于回归分析法的应用思路是,首先应用预测年度之前十年的数据将破产企业的销售对所在行业销售进行回归。例如,欲估计破产之前第三年的间接破产成本,对应的回归期间应是t-13至t-4。回归模型建立之后,将t-3期行业销售数据代人回归模型,便得到破产企业的预期销售数据。在此基础上再乘以十年历史平均销售利润率即可得到预期盈利。实际盈利与预期盈利之差额即为间接财务困境(破产)成本。关于第二种盈利估计的方法——证券分析师预测法的应用思路是将企业破产前年度证券分析师(专家)对企业盈利的预期值与实际值相比较,得出间接财务困境(破产)成本。为了将上述各期间接财务困境成本转换成预期财务困境成本的现值,Altman提出按无风险利率折现,再乘以基于ZETA模型计算出来的破产概率,即可得出预期财务困境成本的现值。后续的财务困境成本研究(例如Andrade和Kaplan(1998)等)基本延续了Ahman的计量思路。Molina(2005)以债务违约的历史概率乘以按Andrade和Kaplan(1998)、Altman(1984)的方法计算出的企业价值损失来计量事前财务困境成本。
但是,Almeida和Philippon(2005)认为,前述文献在财务困境成本的计量方法上存在重大缺陷,即未考虑到财务困境成本的发生与宏观经济状况之间的关系,从而忽略了财务困境的系统性风险。Almeida和Philippon指出,由于系统性财务困境风险的存在,经过风险调整之后的财务困境概率必然大于历史概率,因此财务困境成本的评估应使用低于无风险收益率的折现率。他们应用公司债券价差(spread)以及关于困境概率的历史数据两种方法估计经过风险调整的财务困境概率。研究发现,无论采用哪种估计方法,系统性风险的存在提高了财务困境成本的净现值,因此忽略系统性财务困境风险将导致财务困境成本的低估。
1.直接财务困境成本的经验估计
Warner(1977)以1933-1955年间进人破产程序的1 1家铁路企业为样本考察财务困境的直接成本,他发现直接财务困境成本约占破产之前一年度市场价值的4% 。Ahman(1984)的直接财务困境成本估计结果为4.6% 。看上去Ahman与Warner的估计结果基本相当,但Ahman认为, 由于Warner的铁路企业样本拥有大量的公开发行债务,而他自己的研究样本却很少有公开发行的债务, 因此,如果考虑外部债务的市值因素,直接财务困境成本应该更高。Weiss(1990)以1979-1986年间在NYSE和AMSE上市的37家破产企业为研究样本考察直接财务困境成本的大小。他发现直接财务困境成本约占破产申请之前的财政年度末期债务的账面价值和权益的市场价值之和的3.1% 。
Betker(1997)基于75家依据传统破产法第十一章申请破产的企业和48家依据预包装破产法第十一章申请破产的企业估计的直接财务困境成本分别为3.93%和2.85%。对这123家样本企业进行加权平均,Betker估计直接财务困境成本约为3.51% 。Tashjian(2000)对49宗预包装破产案件进行研究,结果表明,直接财务困境成本分别占表决前和表决后资产总额的1.65%和2.31%。这一比例较低,原因在于预包装破产较之于其他破产程序耗时更短,且节约成本。
财务困境企业总是通过非正式的私下重组(workout)来避免或至少推迟破产申请。Gilson、John和Lang(1990)研究了26家成功进行财务重组的企业的实际现金支出。他们发现交换发盘成本平均占困境企业账面资产价值的0.65%。Betker(1997)的同类研究结果是2.51%。必须指出的是,这两项研究都是基于重组成功的样本。综合上述文献,我们可以归纳出: (1)直接财务困境成本的度量一般以实际成本与财务困境企业的市场价值或资产总额相对比得到,公司规模大对直接财务困境成本存在稀释效应,因此直接财务困境成本与公司规模呈反向关系;(2)企业的财务困境程度显然影响到直接财务困境成本的大小。由上述文献的经验估计结果可以看出,破产企业的直接财务困境成本一般在3.1~4.6%之间,而预包装破产案件的直接财务困境成本则低一些,非正式的私下重组的直接财务困境成本为最低。
2. 间接财务困境成本的经验估计
虽然在Ahman(1984)之前很多学者意识到了间接财务困境成本的重要性,但是Ahman却是最早估算间接财务困境成本的学者。他基于破产之前三年的未预期盈利损失估算12家零售企业和7家工业企业的间接财务困境成本,结果表明,间接财务困境成本平均约占破产之前一年度末期企业价值的6.55% 。Opler和Titman(1994)基于大样本研究了在行业经济不景气时选择不同财务杠杆的企业组合的业绩表现。具体来说,将全样本按财务杠杆的高低划分成十个组合,最高杠杆组合的销售额损失比最低杠杆组合的销售额损失多出26.4% ,权益的市场价值也出现相同程度的下降。
Chen和Merville(1995)基于1992年度Compustat数据构建了1041个企业的研究样本。他们将样本企业按照Altman的Z分值变化趋势分为三类。其中A类是由财务健康转向财务困境的企业组合,而C类则是由财务困境转向财务健康的企业组合,B类属于Z分值无显著变化的企业组合。研究发现,A类企业在陷入财务困境时市场价值的下降幅度占其总资产的8.3% 。Andrade和Kaplan(1998)考察了财务困境对31家高杠杆交易企业的经营收益的影响,结果显示间接财务困境成本约在10% ~17%之间,尽管他们认为这一数字可能存在高估的偏差。
对比间接和直接财务困境成本的经验估计文献,可以看出:(1)间接财务困境成本的估计主要针对非破产企业,而直接财务困境成本的估计主要侧重于破产企业,原因在于破产企业的直接财务困境成本项目非常明确、具体,而且相关数据易于获得;(2)由于间接财务困境成本的估计难度较大,因此从上述估计结果来看,其估计差异明显要大于直接财务困境成本的估计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