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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地主贵族阶级代表的马尔萨斯,将利润说成是“让渡利润”。他认为,工人在劳动中获得的要比他们所创造的、付出的少,而资本家又用高于商品价值的价格将商品卖给工人,这样就使工人受到双重损失。马尔萨斯看到了劳动和资本交换的不平等,并从生产领域最后转向流通领域去探求利润的来源,确实揭露了资本家剥削工人的事实。但他认为工人阶级的贫困是必要的,只是资本主义不合理,所以应该退回到封建的生产方式中去。
马尔萨斯是庸俗经济学最著名的代表人物。马克思对他的“让渡利润”理论进行了批判。他指出,马尔萨斯的利润理论和他对价值决定的看法有关。在价值论上,马尔萨斯把斯密商品价值由其所能换得或支配的劳动量决定的观点进一步庸俗化,形成了自己的价值论。马克思认为,马尔萨斯的支配劳动价值论,实际上是把商品的价值归结为买者为商品支付的价值。马尔萨斯把买者购进的一件商品所支付的价值,说成是除了商品本身包含的劳动以外,还得再加上利润所代表的劳动。马克思指出:这样,按照马尔萨斯的说法,“卖者出卖商品不仅高于他为商品所花费的(资本家正是这样做的),而且高于商品价值,这就是说,马尔萨斯回到‘让渡利润’的庸俗观点,即认为剩余价值的产生是由于卖者高于商品价值出卖商品(也就是换得比商品中包含的劳动时间多的劳动时间)。[1]”马克思对这种观点批驳道:“这样一来,某人作为某一商品的卖者所赚得的,也就是他作为另一商品的买者所亏损的,因而完全不能理解,通过价格的这种普遍的名义上的提高,会有什么实际的‘赢利’。尤其不可理解的是,整个社会怎能由此而致富,真正的剩余价值或真正的剩余产品怎能由此而形成。这真是荒唐而愚蠢的见解。[1]”马克思进一步指出:首先,如果商品的买者是资本家,那么他同时也是卖者,买者所失与卖者所得相抵,不赢也不亏,哪儿来的利润;其次,如果买者是工人,那么既然商品价格提高到它的费用之上,工人就只能买回产品的一部分,产品的另一部分或该部分的价格,就构成了资本家的利润。但是由于工人的工资只能买回产品的一部分,资本家为了卖出剩下的一部分产品以实现利润,就必须有只买不卖的人,就是说,“就必须有地租、年金领取者、领干薪者、牧师等等以及他们的家仆和侍从……由此就产生了他的为下述主张辩护的论据:尽可能多地增加非生产阶级,好让商品的卖者找到市场,为自己的供给找到需求。[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