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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贸易信托贷款是指金融信托机构对企业在从事补偿贸易中缺乏预付资金时发放的贷款。
补偿贸易信托贷款有两种方式:一是提供设备、技术专利的企业可通过金融信托机构以贷款的方式由买方企业提供,同时承担向买方企业购买一定数量产品的义务。另一种是买方企业时购进的技术设备等不付现款,而在一定期限内用购进的设备生产出的产品或其他产品进行偿付。金融信托机构应供方企业的申请发放补偿贸易信托贷款,给予资金支持。
金融信托机构办理此项贷款业务应按贷款条件予以审查,对项目要进行可行性研究和评估。如果贷款用于固定资产投资,应纳入国家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国内补偿贸易的作法一般是,甲企业通过向乙企业预付资金,协助乙企业发展生产,然后由乙企业以成品或半成品等对甲企业进行补偿,使甲企业获得急需的原材料或物资,从而促进双方的生产发展。信托机构对企业间进行的这种经过批准的补偿贸易所缺少的预付资金,可按贷款条件审查发放补偿贸易信托款。
信托投资公司在审查发放此类贷款时,应着重考核以六个方面:
(1)双方合同或协议规定的补偿内容、方式及其实现的可能性;合同或协议的合法性和严密性。
(2)供方提供的设备、技术是否先进,能否按时交付;买方技术力量和人员素质情况,能否如期完成合同的交货任务。
(3)双方的经济实力,其生产经营情况,资信情况,贷款一方的还款能力,以及还款资金来源。
(4)双方自筹资金比例,具体落实和投放情况。
(5)产品销路及补偿贸易可实现的双方经济效益情况。
(6)属于基建或技改的补偿贸易项目的报批和批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