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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流通是指药品从制药企业到最终消费者的全过程,是药品由生产商、批发商和零售商(医院或药房)向消费者移动过程中所经过的各个环节,以及涉及的各方面利益主体的统称。
药品流通,除了受宏观环境影响外,更重要的是其固有的内在要素和经济特征决定的。
(一)药品流通过程的特点
(1)药品经营企业经营的药品品种多、规格多、数量大、流动性大。根据用户的需要,将来自不同地点、众多药品生产企业的药品经过组合又重新分送到其他批发、零售企业和医疗单位,在药品的购进、销售这个集散过程中,药品的差错和污染等情况随时有可能发生。
(2)药品在运输过程中会遇到恶劣气候和其他一些物理的因素带来的不利影响,会引起药品质量的变化。药品批发企业尽量创造良好条件使之不利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3)药品在流通过程中均以包装的面目出现,其质量情况的识别,多数依靠外观、包装标志、文字所提示的品名、规格、有效期、序号、储存条件等作为管理的依据。
(4)药品从生产出来到使用之前,大部分时间是在仓库里存放,仓库的条件对药品质量会产生不可忽视的影响。
由于有这些影响药品质量的因素存在,因此在整个流通环节必须有一套严格的管理程序来管理药品,防止流通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一些不利因素,保证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稳定性不受影响。
(二)药品的消费特点
药品流通的特殊性还表现在消费方式不同与其他消费品:①患者使用药品的间接性。处方药:凭医师处方销售、购买和使用。非处方药:必须仔细阅读药品使用说明书并按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②一定时空范围内的应急性。药品是用与防病治病,而疾病往往具有突发性特征,必须让“药等病”而不能“病等药”,特别是一旦有灾情或疫情,药品的消费需求会激增,因而必须有必要的储备以应急需供应;③疾病又对药品的特异选择性。药品的用途所防病治病,疾病对药品的特异性选择选定了其功能的专属性,这种特殊的选择作用无法替代,因而要求品种齐全、产销齐全、防止生产经营的盲目性。
(三)药品市场营销特点
从医药市场的角度研究药品的特殊性,其市场营销特点是:
(1)营销的责任重大。药品直接关系人的生命安危,药品的营销肩负着防病救命的重任,因此各国都是制定相当严格的产业政策、行业规范和专门法律、法规来引导药品的生产和经营行为。我国现行新修定的《药品管理法》详细规定了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的法律程序以及违反规定应负的法律责任。
(2)市场随机因素较多。影响医药市场需求的因素很多,如政策性对药品市场的影响;医师的用药观念对药品市场的影响;药品价格、广告宣传及药品市场的潜在顾客的影响。此外,季节性需求、气候异常引起的流行性疫情,突发的灾害和事故等等。这些情况一旦发生对药品的需求量增大。而且时间性强,对药品营销工作带来很大难度。
(3)营销的集约性程度高。它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必须配备与经营药品相适应的检测设备和仪器,才能保证药品质量;二是必须按药品的理化性能具备相应的储存条件运输条件,才能保证药品的安全有效;三是必须配备具有一定专业基础知识和业务素质较高的营销人员,才能保证营销服务工作优质高效,满足用户需要。
药品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它的流通过程是指药品从生产商经批发商或直接进入医院药房或药店再到达消费者手中的过程。药品经生产企业产出后,大部分不直接供给消费者,而需经一系列中间商转卖。药品流通渠道的起点是生产企业,终端是消费者。
药品流通渠道是指药品由生产领域进入消费领域所经过的途径。药品流通渠道主要有四种模式:企业直销制、区域完全总代理制、区域多家代理制、区域分销总代理制。改革开放以后,医疗体制随着政治经济制度改革的深化也逐步改革,药品流通的具体过程和环节的主体却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1.制药厂利用“回扣”提高竞争力
我国制药企业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医药市场已成为买方市场。在激烈的环境中,并且在利益的趋势下,制药厂为了把产品变成效益想方设法进行促销,并在市场不规范的情况下采取不规范的促销手段,从而造成了医药市场无序竞争、药价虚高等现象。
2.医药公司随波逐流
截止2007年统计,我国药品生产企业有6913家,药品批发企业1.3万家,药品零售商34.1万家。作为药品批发商的医药公司,随着药品市场的逐渐放开,批发环节的作用有所下降。一方面制药厂拥有很大的市场空间,很多药厂倾向于直接向医院、药店销售药品;另一方面为了以更低价格进药和获得更高的回扣,医药,药店也愿意直接从药厂进药。如此众多的医药公司使其面临着极大的竞争压力,不免动起了“回扣”、“折扣”的脑筋,加剧了药品流通领域的混乱。
3.医院收取“回扣”,过度医疗
在整个药品流通的链条上,医院占了最有利的地位,对于医院来说当前我国的药品市场是买方市场;另一方面,患者的用药通常是通过医生的处方来选择,因而在很大程度上医药可以说是这个市场的卖方市场。国家在改革中逐步降低利了对医院的财政拨款,逐渐形成了当前我国医院“以药养医”的体制。2009 年出台的新医改试图改变这种“以药养医”的局面,逐步推行“医药分家”,但是能否达到预期的效果现在来说还是个未知。
1.调整产业结构,提高医药行业集中度
在产业结构调整上,从发达国家医药工业的发展历程和经验看,产业集中度的提高和企业经济规模的扩大,主要是通过企业之间的购并和联合实现的,而这基本上是市场竞争和优胜劣汰的结果。我国的医药市场还是不完全的市场经济,随着宏观调控的进行,例如强制推行药品生产GMP认证,药品招标采购等,医药行业会越来越规范。从宏观上,以下几个政策可以帮助提高我国医药市场的集中度:制药企业、批发企业以及零售企业进行资源整合;改变资本结构单一化的现状,吸引其他行业资金进入医药市场;进一步加强监管,抑制地方保护主义。
2.完善物流方式,加强企业绩效管理
我国药品的价格构成为:生产企业30%,中间环节40%-50%(而发达回家只有5%),零售占30%。这其中有流通体制不合理的原因,同时也存在企业物流方式落后,管理绩效低的问题。
可以将电子商务引入到药品流通中,发展医药电子商务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管理供应链,包括规划、采购、分销、供应补货、运输等都可以通过电子商务进行很好的整合。
3.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完善药品价格机制和监督机制
药价虚高的根源就是药品市场的激烈竞争带来了高额“回扣”,而厂商把这些费用加到成本中提高出厂价,经过流通过程中的层层加价,到达消费者手中的就是天价了。要想遏制这一问题就要从源头抓起,禁止医院、医生收取“回扣”的行为。2009 年医改正在实施的医药分家,是个解决“以药养医”这一问题的好办法,同时也应加大处罚力度,越过违法界限者一经查出,则严厉惩处。
此外,国家需要完善药品的定价机制和监督机制,以抽出药品出厂价的水分。
特别是在招标采购过程中,物价部门对药品的成本、定价需进行详细的审核,剔除不该计入药品生产成本的各种非正常开支费用。一方面能够增加药品流通的透明度,另一方面也可以减少医疗行业中信息不对称,有效遏止医生通过诱导需求以提供过度医疗服务进行牟利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