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定线制(Ship's Rou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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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定线制是船舶交通管理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由岸基部门用法规或推荐的形式指定船舶在海上某些区域航行时应遵循或采用的航线、航路、或通航分道,以增进船舶的航行安全。
船舶定线制的目的在于增进船舶汇聚区域和交通密集区域以及由于水域有限或气象条件较差而使得船舶的行动自由受到限制的水域中的航线安全,并防止或减少由于船舶在环境敏感区域或其附近发生碰撞、搁浅或锚泊而对海洋环境造成污染或其他损害的危险。
其具体目的包括下列各项或其中的几项:
(1)分隔相反的交通流,以减少对遇局面∕态势的发生;
(2)减少穿越船与航行在已建立的通航分道内的船舶之间的碰撞危险;
(3)简化船舶汇聚区域内交通流的形式;
(4)在沿海开发或勘探集中的区域内组织安全的交通流;
(5)在对所有船舶或对某些等级的船舶航行有危险或不理想的水域中或其周围组织安全的交通流;
(6)在水深不明或水深接近吃水的区域对船舶提供特殊指导,以减少搁浅的危险;
(7)指导船舶避开渔场或组织船舶通过渔场。
船舶定线制包括分道通航制、环形道、沿岸通航带、双向航路、推荐航路、推荐航线、深水航路、警戒区、避航区、禁锚区等定线措施,可根据实际需求单独或组合使用。
(1)分道通航制:通过适当方法和建立通航分道,以分隔相反的交通流的一种定线措施。
(2)环形道:由一个分隔点或圆形分隔带和一个规定界限的环形通航分道所组成的一种定线措施。在环形通道内,通航船舶环绕分隔点或分隔带按逆时针方向航行而实限分隔。
(3)沿岸通航带:由一个指定区域构成的一种定线措施,该区域位于分道通航制向岸一侧边界与邻近的海岸之间,并按照《规则》第十条4款规定使用。
(4)双向航路:是指在规定的界限内建立双向通航,旨在为通过航行困难或危险水域的船舶提供安全通道的一种措施,
(5)荐航路:为方便船舶通过而设置的未规定宽度的一种航路,往往以中心线浮标作为标志。
(6)推荐航线:是指经过特别选择以尽可能保证无危险存在并建议船舶沿其航行的一种航路。
(7)深水航行:在规定的界限内,海底及海图上所标志的水下障碍物已经精确测量适于深吃水船舶航行的航路。深水航路主要是预期给那些由于其吃水与有3关区域的可用水深的关系而需要使用这一航路的船舶使用,在海图上标明最大吃水;浅吃水的船舶应尽量避免使用深水航路。
(8)警戒区:由一个规定界限的区域构成的一种定线措施,该区域可能有推荐的交通流方向,船舶航行时必须特别谨慎地驾驶。
(9)避航区:一个规定界限的区域内航行特别危险或对于避免海难事故特别重要,所有船舶或某些等级的船舶应避开该区域。
(10)禁锚区:由一个规定界限的区域构成的一种定线措施,该区域内船舶锚泊是危险的或可能对海洋环境造成无法接受的损害。除非是在船舶或人员面临紧迫危险的情况下,所有船舶或特定类型船舶应避免在禁锚区内锚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