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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线往返航次时间是指船舶在空间上完成一个循环的总延续时间,包括正向航行时间、反向航行时间以及在始发港、终点港、中途港的停泊时间。如果航线经过运河,可将过运河时间直接作为两个中途港(即运河两端)之间的航行时间而并入正、反向航行时间,进出港时间也计入航行时间。[1]
航线往返航次时间的计算公式为:
t往返=t正航+t反航+ t始停+ t终停+ t中停
式中:t正航、t反航——航线正向(去程)与反向(返程)的航行时间,其中包括进出港和过运河的时间(天);
t始停、t终停、t中停——航线上两端所有始发港、终点港及中途港的停泊时间(天)。[2]
班轮的往返航次时间船舶往返航次时间又称为船舶周转周期,是指一艘班轮由始发港起航,经中途港、目的港又返回到始发港的总延续时间。往返航次时间受航线的距离、船舶航速、港口装卸效率和在港装卸货物的数量及其他可能发生的耗时(如进出港减速航行,通过运河等)等因素的影响。班轮的往返航次时间可用下面公式计算得出:
式中:tr——船舶往返航次时间或周转期(天);
L——航线总距离(n mile);
V——船舶平均航行速度(已考虑进出港、过运河、船闸等因素)n mile/天;
Q1、Q2——航线沿途各港装货量与卸货量(t);
——航线沿途各港的总平均装卸效率(t/天)。[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