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资格认证(Vocational Qualified Cer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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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认证是指对该行业或领域某一岗位上的从业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水平、水平达到哪一个等级的评价。
职业资格认证是对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职业资格包括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从业资格是指从事某一专业(工种)学识、技术和能力的起点标准。执业资格是指政府对某些责任较大,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利益的专业(工种)实行准入控制,使依法独立开业或从事某一特定专业(工种)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必备标准。
职业资格认证分别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资委商业技能鉴定与饮食服务发展中心等各相关部委通过学历认证、资格考试、专家评定、职业技能鉴定等方式进行评价,对合格者授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确定了实行就业准入的66个职业目录。分别是:车工、铣工、磨工、镗工、组合机床操作工、加工中心操作工、铸造工、锻造工、焊工、金属热处理工、冷作钣金工、涂装工、装配钳工、工具钳工、机修钳工、汽车修理工、摩托车维修工等等。国家人事部的认证考试主要是国家公务员的考试。
例如劳动部职业资格认证职责任务:
(一)负责对全国就业服务业务进行技术指导;负责劳动力市场、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技术的研究和推广;负责促进就业和再就业政策实施的技术指导,开展农村劳动力和妇女、少数民族、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就业服务项目的组织协调;开展小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的就业服务和咨询指导。
(二)承担对全国职业培训机构的技术指导;负责职业培训技术装备、课程的研究、开发与推广;组织实施远程职业培训工作;受部委托,承担全国性职业技能竞赛以及国际职业技能竞赛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国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和奖励的事务性工作。
(三)承担国家职业分类大典的编制和修订的事务性工作;参与国家职业标准的制定工作;承担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施的技术指导;负责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命题的组织和管理工作,组建国家题库网络;负责对全国职业技能鉴定的技术指导、考务管理和质量的技术检查与评估;承担有关职业的全国统一鉴定和示范性鉴定。
(四)受部委托,承担就业、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领域的有关信息统计、处理和分析工作。
(五)在部的统一管理下,组织开展就业、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技术领域国际合作项目;承担中韩职业培训合作项目有关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