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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缴费率是指雇员和雇主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总额占个人工资的比例。
具体的社保构成比例为:
1、养老保险:单位每个月缴纳一定比例,其余自己缴纳;
2、医疗保险:单位每个月缴纳一定比例,其余自己缴纳
3、失业保险:单位每个月缴纳一定比例,其余自己缴纳
4、工伤保险:单位每个月缴纳一定比例,其余自己缴纳
5、生育保险:单位每个月缴纳一定比例,其余自己缴纳。
社保比例,具体请以当地的社保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2015年6月2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互联网+”行动,促进形成经济发展新动能;决定降低工伤和生育保险费率,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确定设立中国保险投资基金,以金融创新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修正案(草案)》。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是为企业减负的定向调控重要举措,有利于稳增长、促就业。会议决定,在已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基础上,从10月1日起,将工伤保险平均费率由1%降至0.75%,并根据行业风险程度细化基准费率档次,根据工伤发生率对单位(企业)适当上浮或下浮费率;将生育保险费率从不超过1%降到不超过0.5%;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超过合理结存量的地区应调低费率。实施上述政策,预计每年将减轻企业负担约27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