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企业家(social entrepreneu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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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企业家是与我们所见的一般商业企业家相对的一个概念。一般的企业家以利润来评估经营成效,把盈利作为创办企业的唯一出发点和落脚点;而社会企业家则以造成的社会变化作为经营的成效评估基础。我们一般认为,通过创办企业获取利润的同时又肩负着一定的社会责任,为社会做出自己贡献的企业家,我们可以称之为社会企业家。社会企业家创办企业的目的不仅仅是盈利,更要去解决一些社会问题,进而实现了他们自身的社会理想。他们用商业的眼光来看待社会问题,用商业的规则去解决社会问题。[1]
通过对一些知名的社会企业家观察,不难发现,在这些社会企业家身上有着相类似的特质,那就是合作、诚信与创新。
1.合作。社会企业家是以社会问题的解决为出发点而创办企业的,在经营企业过程中,他们善于和与其相关的客户、同行甚至对手进行合作,整合所有资源创造价值,因此合作是社会企业家精神的精华。作为一个真正的企业家,不仅能够为企业创造经济财富,扮演一个成功的经济角色;更重要的是他能够通过与非经济机构如政府、工会、慈善机构、教育机构及文化机构之间建立积极的互动关系来扮演一个成功的道德角色。通过合作精神,使得整个企业形成合作共赢的社会价值观,最终达到企业自身目标和对承担社会责任目标的共同实现。
2.诚信。企业家的责任就在于在符合市场规则的前提下,运用生产资源从事获得利润的活动,对其所有利益相关者不能有欺炸和隐瞒。社会企业家将诚信看作是企业最重要的品质,他们以良好的个人道德修养为基础,以自己诚实的言行为企业成员树立榜样,建立以诚信为基础的企业文化,形成一种良好的组织道德。社会企业家的诚信包含两个方面,产品诚信和交易诚信。产品诚信是企业在产品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耐用性、可维修性、经济性等方面对消费者做出明确、诚实的说明或承诺,并能够严格履行其说明或承诺,从而获得消费者的信任。交易诚信是指恪守商业职业道德,自觉接受监督,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不误导、不欺骗消费者,诚信公平竞争,尊重知识产权,自觉抵制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假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和包装装潢、“傍名牌”、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等违法行为。诚信是作为社会企业家最重要的特质。
3.创新。社会企业家为理想所驱动,是有创造力的个体,具有持续的开拓与创新精神,肩负着企业责任、行业责任与社会责任,是为了建设一个更好的社会而努力。社会企业家善于发现社会问题,并能够创造新的服务、新产品和新的方法来解决社会问题,创新特质主要体现在创业能力、创新能力以及改变现状的能力。创业能力是指社会企业家能发现那些未被充分利用的,被闲置的资源来解决那些未被满足的社会需求,他们将这些生产资料和劳动者重新组合,为更多的人带来就业机会;创新能力是指通过把传统意义上或互不相关的做法进行有机结合,社会企业家能创造新的服务、新产品和新的方法来解决社会问题;改变现状的能力是指社会企业家会对自己领导的企业进行改革,也能使一个垂死的企业重现活力。最重要的是能通过发掘他们所服务的社区和人群的潜力来改变他们。成功的社会企业家身上都具有这些特质,正是这些特质促进企业家能更好地在经营和完善企业的同时为社会做出贡献。
“社会企业家”(social entrepreneurs)一词源于法语,意为“从事者”,19世纪由法国经济学家让.巴迪斯特.萨伊((JeanBaptisteSay))提出。它是指那些“将经济资源从较低的领域转入有更高生产力和更高产出的领域的人们”。美国经济学家约瑟夫.A.熊彼得(JosephSchumpeter)则认为社会企业家是重大的经济进步所需要的“创造性的破坏”的来源。社会企业家概念的发展大致上经历了以下4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在1980年,当时比尔·德雷顿(WilliamDrayton)建立了第一个社会企业家孵化组织——阿育王,并且创造性地把企业家理论扩展到社会领域。通过阿育王的不断发掘,社会企业家这一群体也在世界各地出现。然而此时对社会企业家的理解还很模糊,认为社会企业家就是通过创新的手段为社会弱势群体改变生活方式的人。
第二个阶段是在20世纪80年代早期,在这一阶段,人们对社会企业家的理解有了本质上的飞跃,大家认识到,社会企业家与其他人不一样,他们不愿去做那些只是I临时减轻穷人痛苦或只是解决穷人个别需求的事,他们想要找到现实可行的方法去改变那些使人们穷困的不合理的社会系统或结构模式。同时,社会企业家不是那种只说不做的人,每一个社会企业家心中都有一本社会蓝图,他们是新时代的“社会建筑师”,并通过尝试与实践来完成他们心中的社会蓝图。在这一阶段,人们发现社会企业家有两个特点:一个是开拓创新,身体力行;另一个是他们通过改变社会系统从而解决问题。
第三个发展阶段是在20世纪90年代早期。此时,企业社会责任这一概念开始成熟,人们认为企业存在的目的不应该只是实现股东收益,还应该承担社会经济与环境发展方面的责任。一个对社会负责的企业应当尽力去做到获得利润、遵守法律、合乎道德,以及做一个良好的企业公民。在这种认识的基础上,那些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商业企业家也被纳入到社会企业家的范畴之内。与此同时,人们也发现,从事社会事业也可以通过商业的手段和方法来完成。从此,社会企业家的概念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
第四阶段出现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在这一时期,社会上许多慈善组织、基金会以及非营利组织在吸引资金上出现了问题,为了得到足够的捐款,这些公益组织开始寻找新的途径来证明自己比其他组织更有投资价值。因此,大部分公益组织开始向商业化发展。在这样的情况下,那些商业化的公益组织的领导者也被划分为社会企业家,此后,社会企业家的概念开始不断完善。
这四个阶段在时间上非常紧凑,由此可以看出,社会企业家这一概念在20世纪末发展十分迅速,这不仅仅因为社会企业家在这一时期不断出现,更是由于他们为社会问题的解决开辟了新的路径,因此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
一个社会企业家他可以是任何领域中的任何一个人,他利用他赚取的收入来为社会谋求福利。企业家与社会企业家在以下两个重要的方面有所区别:
1、传统的企业家表现出对社会的责任心,他们将钱捐给非赢利性组织;他们使用环保的材料和生产工艺;他们对雇佣者表现出尊敬,留给他们尊严等,这些行为都是值得敬佩的,但他们只是间接的对社会问题做出贡献。而社会企业家不是这样,他们将自己的盈利收入直接用于社会服务。他们雇佣那些不健全的,或有慢性心里疾病的,或体质极弱的,或生活在最低生存线以下的人,来帮他们卖些福利产品或直接服务于特殊的社会问题(比如说,帮助那些有潜力却辍学的孩子重返学校;为身体残疾的人们制造辅助装置;为老人提供家政服务以减轻他们的负担;开发并教授某些课程)。
2、传统的企业家们最后都要根据他们经济上的表现来衡量他们的水平。他们公司的成败是从他们制造利润方面的能力来判断的。而社会企业家是同时被经济效益和社会义务所驱动的。追求利润仍然是他们的目标,但又不仅仅是他们的目标,他们不把利润分配给董事会的成员,而是会将利润投入到社会义务中去进行再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