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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产品是指采用电子信息技术制造的电子雷达产品、电子通信产品、广播电视产品、计算机产品、家用电子产品、电子测量仪器产品、电子专用产品、电子元器件产品、电子应用产品、电子材料产品等产品及其配件。
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中企业的产出为用于信息处理的硬件设备及服务,既包括传统的第二次产业(如硬件设备生产),也包括传统的第三次产业(如提供信息设备服务)。其中,硬件设备包括了用于公用信息平台建设的中间产品(设备),也包括直接面向用户消费的最终需求型产品。
公用/专用信息平台则提供满足一定误码率要求的传输带宽。信息服务业基于信用/专用信息平台的发展产生促进作用,直接或间接推动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的发展。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企业之间产业分工层次明晰。从产业经济学的观点来看,这些企业可以根据其所处的产业链位置或经济活动的不同特点而进一步加以分类。以硬件设备生产为主的情形为例,根据其活动特征及所提供的附加价值的区别,可以分解为芯片和元器件制造厂商,整机厂商,与整机厂商合作(实行产品定制)的合同制造商,以及以市场营销和售后服务为主的分销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