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服务业(information service trad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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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服务业是一个涉及信息生产、信息传输、信息分发与信息供给等众多领域的综合性行业;其产业价值链包括用户、运营商、设备制造商、软件开发商和内容提供商等多个环节,涵盖制造业和服务业两大领域。
信息服务业与信息产业是密不可分的,它涉及信息产业中除电子信息设备制造、电子信息设备销售和租赁之外的大部分细分领域,信息服务业在信息产业中的重要程度和影响力在不断加强,渗透范围逐渐加大。因此,首先应从信息产业的结构层次研究信息服务业在整个产业链中的地位。
总体上来讲,信息服务业的发展,得益于产业价值链中各环节的相互推动、市场需求量的不断扩大,和规模经济情况下服务提供成本及用户使用成本的降低。
开展信息服务包括五个基本要素:信息用户、信息服务者、信息产品、信息服务设施、信息服务方法。
(1)信息用户:是信息接收者,是信息服务的对象,是信息产品的利用者,是信息服务业发展的需求动力;
(2)信息服务者:是从事信息服务的各机构及机构中的有关人员,是信息服务的主体,它通过选择、加工、提供信息产品来满足用户的信息需要;
(3)信息产品:是指信息服务者收集、整理加工的各种已知的或潜在的社会信息、科学知识及科研成果,它构成了信息服务区别于其他服务的本质特征;
(4)信息服务设施:是信息服务的物质基础和必要手段,包括计算机、通讯设备、复印机、图书流动车等技术设备以及阅览室、情报咨询室、照排室等服务场所;
(5)服务方法:是指开展信息服务中的各类操作技巧、方式、程序,如索引技术、软件技术、视频技术等,它是实现信息服务效能的必备“软件”。
信息产业部2003年颁发的《电信分类目录》将信息服务划分为包括内容服务、娱乐/游戏、商业信息和定位信息等服务。信息服务业务面向的用户可以是固定通信网络用户、移动通信网络用户、因特网用户或其他数据传送网络的用户。
此分类中,信息服务是电信服务中的一项增值业务。从信息产业部目前的职责看,信息服务业不仅应包含传统电信服务、互联网业务和软件服务,随着未来三网融合的发展,还应包含广播电视。
电子信息设备制造、电子信息设备销售和租赁、电子信息传输服务、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其他信息相关服务。根据《暂行规定》,电子信息传输服务、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其他信息相关服务三者包括的范围对应于通常意义上的信息服务业。从行业小类看,信息服务业包括电信相关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广播电视传输服务、卫星传输服务、计算机相关服务、软件相关服务、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相关服务、新闻出版相关服务、图书馆与档案馆相关服务。
对经济的促进作用大,有利于资源的合理流动,有利于新技术的快速推广,有利于加快技术创新的速度,有利于减少投资的浪费,有利于市场竞争的有序化。从生产者角度看,信息产品生产的成本较高,但具有极大的边际效益;从需求者角度看,信息市场越发达,获取的信息价格就越低,信息也越全面,对决策就越有把握。当然,在信息市场高度发达的情况下,市场竞争往往更加激烈,企业较难以获得超额利润,因而可以促使企业加强内部管理,重视技术的自主研发,从而促进全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进步。
产业价值链中各环节的推动是信息服务业快速发展的重要原因。网络运营商、内容提供商和服务提供商构成了信息服务业产业价值链的主要环节。在各环节中,网络运营商又是目前主要的推动力量。运营商投入大量资金为信息服务业搭建相关服务平台;内容提供商积极与运营商合作,提供更加丰富的内容产品;服务提供商为整个产业价值链设计、搭建起一个运行支撑平台,从系统保障方面提供了支撑服务,为信息服务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市场需求量的不断扩大推动了信息服务业的发展。
在信息服务业产业价值链搭建的过程中,随着产业的发展和用户的不断成熟,产业价值链由以生产为中心的业务导向型转向以产品为中心的消费导向型,形成产业价值链的良性循环。作为内容产品的提供方,内容集成商和内容提供商通过与消费者沟通,加强了消费和生产、需求和供给之间的相互促进,使得消费者的需求能够得到不断满足,从而会进一步扩大消费需求,需求反过来又会引致供给的增多,二者的相互促进不断推动信息服务业的发展壮大。另外,北京是信息企业云集之地,企业间的竞争使得产品技术不断改进,成本逐步降低,产品质量不断提高,这些都会对消费需求的增长起到促进作用。
信息产业园的完善使得信息企业逐步呈现规模经济,企业间交易成本、企业与用户间服务产品使用成本降低。在北京,以中关村为龙头的高科技信息产业园一方面聚集了北京市科技、智力、人才和信息资源,为信息服务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另一方面,聚集效应和规模效应的发挥大大降低了企业交易成本,提高了北京信息服务企业的竞争优势。
在信息服务业产业价值链中,虽然网络运营商占据着市场主导地位,上游可以联络设备制造商,下游整合服务提供商和内容提供商,一起为最终用户提供网络接入服务,但信息服务业产业价值链的核心在于信息内容的制造和提供,即内容制作商、内容提供商和内容集成商三个角色。
产品内容质量的高低取决于技术。即技术是驱动电子信息产业和信息服务业产业价值链发展的重要动力,尤其是在最初的产业化阶段,技术在信息服务业产业价值链上处于主导地位,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技术发展进入稳定发展期,技术应用开始平民化,技术对产业价值链的推动作用减弱,此时,深入挖掘客户需求、满足客户不断提高的需求,转而成为推动产业链发展的主要动力。目前,我国在信息服务业产业价值链上的层次较低,龙头企业与大型跨国公司相比还存在很大的差距。因此必须加强合作,集中优势力量,在产业发展上循序渐进,在加强服务业竞争优势的同时,注重向制造业的渗透,信息服务业和信息制造业融合发展,形成“自主研发—特色生产—专业服务”一条龙路线,努力打造与国际知名跨国公司相竞争的品牌企业。
随着人类社会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全世界都面临着严峻的能源危机。如何既发展经济又减少能源消耗,成了21世纪人类面临的一大难题。对此,许多专家认为,发展现代服务业是一条通向光明未来的道路。
服务业是“绿色产业”,尤其是现代信息服务业,它的知识、技术密集程度高,对传统原材料消耗却很少。在目前看来,只有加大现代信息服务业的投入,用“软性投入”替代工业经济模式中能源、资源等“硬性消耗”,才能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除此之外,发展现代服务业所带来的高盈利、高附加值和高科技人才,也是世界各国重视该行业的重要理由。2005-2006年,印度信息产业服务业中,服务外包出口63亿美元,与上一年的52亿美元相比,增长21%。仅服务业就支撑起印度全国经济总量的1/3。
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发展对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作为科技信息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桥梁的信息服务业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和机遇。面对全球电子商务大潮的冲击,当前以图书馆为代表的国内传统信息服务行业存在着重设备、轻信息资源开发,重社会效益、轻经济效益的传统观念,导致文献信息服务只停留在文献的流通上,难以跟上信息时代前进的步伐,从而受到了诸多挑战。
(1)信息资源网络化,使得部分科技信息资源公开化、共享化。科技信息服务部门对这部分信息无法垄断,难以保密。换句话说,用户与信息服务业在获取信息的全面性方面是站在了同一起跑线上。
(2)随着电子出版物网络化的发展趋势,出版物信息资源的国际合作使得很多信息最后犹如江河归海般流入美国。这种趋势更强化了其霸主地位。电子信息资源的开发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如何开发我国的电子信息资源,是信息服务业面临的一大挑战。
(3)信息交流网络化,使用户的信息成本大幅度下降,用户对于网络上的信息质量以及网上服务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因此,如何为用户提供导航式的服务,如何制造出高质量的信息产品,缓解信息噪声、信息垃圾的压力,如何提高信息服务的实际效率是信息服务业不得不面对的实际问题。
虽然我国信息服务业面临着种种困难和挑战,但知识经济仍然带给我们相当多的机遇。如我国十五规划明确提出了发展信息产业的目标,在政策上提供了强有力支持;互联网络经过多年的孕育和发展,为用户营造越来越广阔的“电子空间”,我们现在面临的市场规模超过了以往任何时候;公众对以图书馆为代表的传统信息服务业有较强的信任感和认同感,这是传统信息服务产业的一笔宝贵的无形资产。
社会发展使顾客的需求趋于多样化和个性化,导致企业的竞争优势已不仅仅取决于产品的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因素,而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本身是否具有快速的市场应变能力,即是否具有足够的生产柔性以满足顾客的特殊需求。
当前世界经济正从农业经济、工业经济进入知识经济时代,产业发展形态也随之由劳动密集型(人力为主体)、资本密集型(财力为主体)向知识密集型(智力为主体)转化。也就是说人力资源正从人力资本走向智力资本。在信息经济、知识经济的今天,智力资本不仅成为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最为稀缺的资源,也是企业价值增值和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性、稀缺性资源。1996年联合国人力资源开发报告指出:依据100多个国家的调查表明,财富资源(指资金、有形资本)占这些国家总资源的12%,自然资源(指土地、矿山、水资源等)占24%,人力资源与社会资源占64%。可见,占多数的就是人才、技术、管理、无形资产与各种软件组成的智力资本。
信息技术的应用使经济中的知识性日益明显,知识已经成为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和资源,企业中最关键的资产并不是资本而是智力。由于智力资本具有稀缺性、难以模仿性与功能的创造性等特点,智力资本在企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生力军的作用,拥有某项专利、拥有某些领域的专家或高水平的管理人员及高素质的企业员工都是增强企业长远竞争力的关键。由于创意、信息和技术越来越成为产品的构成成分,产品和服务中的知识含量增大。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繁荣在很大程度上将不依赖于自然资源和劳动力的数量与价格,而取决于所拥有的创造知识的能力和技术水平。因此,如何获得智力资本并更好地发挥其作用,已成为企业获得持续核心竞争力的首要条件。
在知识经济时代的信息服务业,智力资本作为一种独特而无限的资源将成为企业发展的核心要素。知识经济时代的企业竞争将是围绕争夺高智商头脑、高知识人才的激烈角逐。企业资源排序无疑将把最稀缺的智力资本放在第一位。
信息资源、用户结构和需求的变化要求信息资源配置与开发有新的观念和方式。
现代信息技术环境中的信息资源配置要树立以下观念:
(1)需求导向观。信息服务部门在确定信息资源配置的内容、载体形式时,要以现代信息技术环境下信息用户结构和需求为依据。
(2)协调共享观。各信息服务机构应克服“大而全”、 “小而全”的旧思想,树立信息资源协调共享的新观念。
(3)虚实结合观。各信息服务机构都应将信息资源的现实配置与虚拟配置结合起来,根据机构的性质和任务以及用户结构、需求和信息利用习惯,确定现实配置与虚拟配置的主次。
(4)动态发展观。信息服务机构所配置的信息资源,其内容既要满足用户当前的需求,又要考虑到用户将来的需要;信息资源的形式既要与现有的信息技术条件相适应,又要考虑到信息技术发展所带来的新变化。信息服务机构在确定印刷型、光盘型、网络型信息资源的结构时,应将这三类信息资源本身的特点与信息内容及信息服务机构的性质任务结合起来考虑。
信息服务部门应全方位、多层次、有重点、联合式地开发信息资源。我国信息资源的全方位开发应做到三个突破:一是突破文献信息资源开发的限制,加强脑力信息资源和网络信息资源的开发;二是突破学术性信息资源开发的限制,重视实践性、生活性信息资源的开发;三是突破本机构信息资源开发的限制,重视国内外其他信息机构和非信息机构中信息资源的开发。信息资源开发不能像以前那样停留在二次信息资源开发上,而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做好零次、一次、二次和三次信息资源的开发。
应采用多种措施维护信息安全。
1.政策措施。完善我国的信息安全政策体系,可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在有关的信息政策中加入信息安全政策的内容;二是制定专门的《国家信息安全政策》;三是制定《国家信息安全政策实施细则》和各方面具体的信息安全政策。
2.行政管理措施。西方国家一般都建立有信息安全管理机构。我国的信息安全管理机构有两种模式:一是尽快建立专门的信息安全管理机构;二是在现有的安全部门下设信息安全管理分支机构,成立专门的网络信息活动公证、监察、执法机关和特别法庭。应加强制度化管理,建立和执行网络准入制度,完善联网登记和联网电脑管理制度,建立网络信息标准化管理制度等。对损害信息安全和在信息安全管理中有较大过失者,要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3.法律措施。我国信息安全立法的重点是:(1)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法,尤其是要对计算机软件、电子出版物、多媒体信息、数据库的知识产权保护作出具体而合理的法律规定;(2)制定网络法,对网络中计算机硬件与软件的保护、网上信息的保护、用户数据的保护、利用网络传播有害信息的处罚等作出相应规定;(3)制定一些其他的专门法律,如计算机犯罪法、反病毒法、电子商务法等。
4.技术措施。政府应加大对信息安全技术开发的投入,鼓励和支持各级各类信息服务机构对信息系统和网络采用防病毒技术和防火墙技术,对保密信息采用加密技术和安全认证技术。5.伦理措施。一方面,要加强网络主体的道德修养;另一方面,要制定和恪守网络道德规范。
首先,应处理好新兴信息服务行业与传统信息服务行业的关系。以现代信息技术为直接支撑的电子信息服务业诞生后,发展速度很快,前景可观。新兴的电子信息服务业固然重要,但在我国信息化水平还不高、经济发展水平有限、国民科学文化素质和信息素质都不高的前提下,应两者并重,齐头发展。在传统信息服务行业的发展过程中,应重视技术改造、职能延伸和服务范围拓展。
其次,应处理好信息企业与信息机构改革之间的关系。不能让所有信息机构都企业化,应形成信息服务业企业化与公益性并存的合理格局。在发展我国信息服务业时,应该根据信息服务的性质合理制定信息机构改革方案,对不能企业化的信息机构应强化其职能,允许在一定范围内开展有偿服务;而对需要实行企业化的信息机构则应该按照国家“稳住一头,放开一片”的方针大胆改革。要加强同行业信息服务企业之间的联系,走集团化发展的道路。组建信息服务集团可以采取股份制、契约式或行政划分的方式。信息服务集团的组织形式可以由信息服务母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三个层次组成。在运作方式上,以母公司作为投资中心、以集团下属二级信息服务企业作为利润中心、以进行信息生产经营的具体信息部门作为成本中心,进行三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