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量指标(production indic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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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量指标通常是指工作量或承担的次数,如,每一教师所负担的学生数或授课的小时数,绿化资金的利用率、周转率等。
1.实物指标。是以重量、容量、件数等实物单位来表示的生产量。如钢铁、煤炭用吨作单位表示,电力用千瓦小时来表示,等等。这种指标适用于生产品种单一的部门,或者产品虽然不单一,但可以换算成标准单位产品的生产部门,如生产各种不同类型的拖拉机,可以折算为15马力的拖拉机作为标准产量。各种发热量不同的热能可以折合成7,000大卡的标准燃料等等。劳动生产率的实物指标的最大优点是能够比较准确地反映劳动生产率的实际水平。如煤矿工人由平均日产2吨煤增加到3吨,也就是劳动生产率提高了50%。这就清楚地看到劳动生产率的增长情况。可是实物指标也有缺陷,它不能用来表示一个多品种生产企业的劳动生产率水平,也不能表明一个部门的劳动生产率水平,更不能用来表示一个地区或是整个工业的劳动生产率水平。采用这种指标也很难把生产的在制品反映在内,因此除采用实物指标来表明劳动生产率的水平以外,还需要用价值指标来表明劳动生产率的水平。
2.价值指标。通常以不变价格计算一个工人在一定时期生产的产值。它在工业中应用得非常广泛。采用这种指标可以计算一个企业、一个工业部门以及整个工业的劳动生产率水平。虽然一个企业一个部门内部生产各种各样不能相比的产品,但都可用统一的货币单位来表示,大大增加了劳动生产率的可比性。按总产值计算的劳动生产率虽然从总体上能够反映劳动生产率的变化,但是这个指标是有缺陷的,它往往不能真实地反映出劳动效率的实际水平和动态。因为总产值指标不仅决定于活劳动的消耗,而且决定于物化劳动的消耗。因此,每当生产任务有了改变或使用的原材料更换时,都会直接受到影响。为了弥补这个不足,有些部门采用按净产值计算的劳动生产率指标。
在实际工作中除了上述两种指标外,有的工业部门(主要是机械制造工业)用工时消耗量指标来衡量工业劳动生产率水平。这种指标只有在技术定额工作组织得好,并有可能精确计算单位产品所消耗的工时的部门中采用。它可以作为前两种计算劳动生产率的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