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分制是指事先确定所有销售人员总收入之和,然在周期考核工作结束后,按个人完成的销售额所占总的销售额的比例来确定报酬,从而瓜分收入总额[1]。
公式表示如下:
个人月工资=团体总工资×(个人月销售额÷全体月销售额)
或
个人月工资=团体总工资×(个人月销售毛利完成额÷全体月售毛利完成总额)
团体总工资=单人额定工资×人数瓜分的人数(起码多于五人),否则易于串通作弊,从而达不到鼓励内部竞争,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
瓜分制的优点在于[1]:
其主要弊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