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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长教育是指在普通教育中,根据社会的需要、受教育者的各自特点和学校所具有的办学条件,培养学生在某一或某些方面获得较大的发展或形成一技之长的教育。
这里所谓的“特长”是相对的:一是指纯熟或熟练的一技之长,一是在某一或某些方面获得较大的发展。特长教育与职业、专业教育有一定的区别:职业、专业教育,就普通教育而言是一种进行专门性训练的特长教育;每一种职业、专业教育相对于其他职业、专业教育而言,也是一种特长教育。但在普通教育中实施的“特长教育”,由于在理论性、系统性及学生发展标准上与职业、专业教育有很大区别,因此严格意义上它不是职业、专业教育。只是在某些实施普通教育的学校,实行“一学多证制”,即在实施普通教育使毕业生获得毕业证书的同时,实施一定的技能(如计算机操作技能)训练,使毕业生还获得某种技能证书。当那些技能训练具有较强的职业倾向性时,它们就既具有“特长教育”的特点,又具存职业训练的性质。
特长教育并不是相对于“全面发展教育”而言的,因为后者仅涉及受教育者发展的基本范畴而不是“平均发展”,而且不涉及其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