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税文书
涉税文书是指根据税收征管规程的要求,征纳双方为处理税务事宜所使用的具有固定格式的文表。
涉税文书是代理人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填报的各类涉税文书,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有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制作的涉税文书;另一类是税务机关制作的涉税文书。2014年税务总局征管科技司介绍,以往各地税务机关根据需要设计印制的涉税文书报表,对提升纳税遵从、减少税收流失,起到了积极作用,随着形势发展变化和税收信息化步伐加快,有的已可取消、简并、替代。
- 具有特定的目的。涉税文书都是为了解决某一具体涉税问题而制作的,因此具有很强的目的性。
- 具有固定的格式。涉税文书几乎都有标准的固定格式,既便于税务机关履行审批程序,又方便制作和存档。
- 具有较强的时限规定。涉税文书都有一定的时限规定,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不能逾期。
- 具有严格的程序。涉税文书要按照税收征管超过内需即使报送,不同程序对涉税文书的格式、报送时间都具有不同的要求,文书的填制和报送要按规定程序进行。
- 具有较强的约束力。涉税文书大多具有很强的指令性和约束力,征纳双方为解决某一特定税务问题,必须填制同意的涉税文书,代理人不能随便填报。
种类
- 国家税务机关用来处理税务公务活动所使用的国务院办公厅规定的税务公文。
- 在税务公务活动中使用的其他税务公文。
- 由税收法规确定的各种税务专用文书,包括各种税务登记表、纳税签订书、纳税申报表、税务专用报告书、税务专用申请书、税务专用通知书等。代理人代理填报的涉税文书主要是指有税收法规确定的各种税务专用文书。
基本要求:
- 记录情况真实可靠
- 作出结论或提出意见、建议符合税收法规或办税程序
- 数据准确
- 附件资料完整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