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Customs Head Off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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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关总署是中国海关的领导机关,是国务院直属机构,实行集中统一的垂直领导管理体制,统一管理全国海关。海关总署机关内设15个部门,并管理6个直属事业单位、4个社会团体和3个驻外机构。中央纪委监察部在海关总署派驻纪检组监察局。
垂直领导管理体制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中国海关总署的最高领导机关是海关总署,统一管理全国海关,中国海关总署最高行政领导是署长(现任海关总署署长牟新生);国家在对外开放口岸和海关监管业务集中的地点设立海关,海关的隶属关系不受行政区划的限制;各地海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向中国海关总署负责,不受地方政府及其他机关干预。除广东分署,天津、上海特派办和海关院校外,全国共设有41个直属海关。
1、研究拟定海关工作的方针、政策、规章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研究拟定关税征管条例及实施细则,组织实施进出口关税及其他税费的征收管理,依法执行反倾销、反补贴措施;
3、组织实施进出境运输工具、行邮物品和其他物品的监管,研究拟定加工贸易、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仓库及其他业务的监管制度并组织实施;
4、研究拟定进出口商品分类目录,拟定进出口商品原产地规则,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6、统一负责打击走私工作,组织查处走私案件,组织实施海关缉私;
7、研究拟定口岸对外开放的整体规划及口岸规划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审理口岸开放;
8、垂直管理全国海关,包括管理全国海关的组织机构、人员编制、工资福利、教育培训及署管干部任免;
9、研究拟定海关科技发展计划,组织实施海关信息化管理,管理全国海关经费、固定资产和基本建设;
10、开展海关领域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11、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