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废品(Normal rejection)
目录 |
正常废品是指在有效的经营条件下所产生的废品,它是特定的生产流程中不可避免的结果。由于正常废品都被视为不可避免和不可控制的,因而,当废品伴随着合格产品的产出而产生时,正常废品的成本被视为完工合格品成本的一部分。
1.不可修复废品成本的核算。在分步法下,正常废品的处理区分为单独计算废品成本和小单独计算废品成本。单独计算废品成本,在计算约当产量时考虑了废品的约当产量,因而可避免出现成本扭曲的情况。同时,单独计算废品成本还有助于向管理当局提供废品成本,从而使得管理当局把降低成本的重点放在减少废品数量上。采用单独计算废品成本方法时,应设置“废品损失—废品”账户单独归集正常废品成本,必要时还可设置“正常废品成本”的成本项目,在产品成本组成中单独列示。
在分批法下,正常废品的核算在单独计算正常废品损失的情况下,将所归集的废品净损失结转至特定批次产品成本;在小单独计算正常废品损失的情况下,只需在残值入库或确认赔款时编制相应的会计分录进行核算。分批法下一般不需要划分完工产品与在产品成本,因而,对与特定批次有关的正常废品可采用小单独计算废品成本的方法。如果正常废品的发生是与所有批次有关的,对于这时的废品小是专属的,从而也小应该归入某一特定的批次中去,因而,应先将正常废品净损失结转至“制造费用”账户,然后通过制造费用的分配计入所有批次的产品成本中。
2.可修复废品成本的核算。在分步法下,对正常可修复废品和非正常可修复废品所发生的返修成本都应先通过“废品损失”账户归集。正常返工品所发生的返修成本最终与正常废品成本一起作为正常废品损失转入“基本生产成本”账户,并山当期完工产品负担。非正常废品所发生的返修成本最终与非正常废品成本一起作为非正常废品损失冲减当期损益。
在分批法下,正常可修复废品的核算还要区分是与特定批次有关还是与所有批次有关。对于正常返工品所发生的成本,如果与特定批次有关,可将这些成本自接追溯到该批次中去,而小需要通过“废品损失”账户核算。对于与所有批次有关的正常返工品的返修成本,先通过“废品损失”账户核算,月末结转至“制造费用”账户,通过制造费用的分摊分配到所有批次中。
3.残料价值的核算。当生产过程产生边角余料时,一般要将边角废料收集保管,或重复使用,或变卖回收,残料可以作为收入确认或作为产品成本的冲减。采用分步法时,残料价值一律冲减制造费用。而采用分批法时,残料价值的处理应区别情况分别进行:如果残料是与特定批次有关,则应冲减该批次产品的成本;如果残料是与所有批次有关,则应冲减制造费用。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习第134号]第十条的规定,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和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进项税额小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即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下脚料,应先确定属于正常损失还是非正常损失,正常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废品损失小需作进项税转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废旧物资增值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2005]544号)第十条规定:各级税务机关应加强产废企业下脚(雳料销售的监督管理,产废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为销售下脚(废)料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即工业企业生产中的废品、下角废料和废旧包装物等销售时,应该给对方开具专用发票并核算和确认销项税额。
在对废品进行核算时,有两个关键的目标决定着废品成本的大小,并区分正常与非正常废品。管理人员利用这些信息,可以改善产品质量和生产流程,从而同时达到计算产品成本,并控制和减少产品成本的目的。
正常废品,是指在有效率的经营条件下产生的废品,它是一定的生产流程中不可避免的结果。在一个给定的生产流程中,管理人员首先必须决定其可以接受的正常废品比例。当废品伴随着合格产品的生产而产生时,正常废品的成本被视为完工会格产品成本的一部分。正常废品比例可以通过把总的完工的合格产品数量,而不是实际的总的投入单位作为基数来进行衡量。
非正常废品,是指在正常有效的生产条件下,不应该产生的废品,因此非正常废品不是特定的生产流程中的固有结果。大多数非正常废品都被视为可避免的和可控制的,一线工人或其他人员可以通过减少机器故障、意外事故等来减少非正常废品。非正常废品的成本在发现当期就作为损失而冲销。对于一个有效率的信息反馈系统而言,非正常废品损失账户应在详细的损益表中作为一个单独的项目出现,而不能混同在正常成本中。丰田汽车等许多公司都把完美的标准作为它们全面质量管理(TQM)的一部分,这个理想的目标就是零缺陷。因此所有废品,不论是正常的还是非正常的,都将被认为是非正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