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歇业是指企业停止经营活动且不再继续。
根据其引起原因的不同,歇业又可分为主动申请歇业和被动歇业两类。
歇业是一个特定的法律概念,可以从两个方面把握,一是该企业应当依法停止其经营活动;二是该企业未开展经营活动或停止经营活动必须达到一定的期。公司歇业不注销的法律后果一是无法免除债务清算主体的相关法律责任;二是有可能遭受罚款,税务列入监控黑名单。
按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企业法人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满六个月尚未开展经营活动或者停止经营活动满一年,视同歇业”。公司歇业后,登记主管机关应当收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其副本,收缴公章,并将注销登记情况告知其开户银行。
公司如因歇业被注销,负有清理责任的主体应当组织清算组对公司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理,资不抵债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如公司实际处于歇业状态,但登记主管机关并未收缴其营业执照,没有注销该公司,公司的法人资格在名义上继续存续,该公司应当对其所欠债务负责。此时,公司是诉讼主体,可以起诉应诉。
公司法中可认定为歇业的情形:
(1)企业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开业后六个月内未从事经营活动;
(2)企业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至法院首先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其全部或主要财产的措施或执行措施时,企业停止经营活动满一年的;
(3)是在法院首先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其全部或主要财产的保全或执行措施时,企业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日起。
歇业与停业有本质上的区别。停业是暂时性的,是行政许可行为的中止,而歇业是永久性的,是行政许可行为的终结;
歇业与注销取消业务资格。区别在于歇业是依被许可人主动申请进行的,而注销是行政机关依法定职权进行的。
综上所述,停业申请、歇业申请在实际工作中属行政管理类;责令停业、注销则为行政处罚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