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设项目(capital construction proj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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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项目是指具有一个设计任务书,按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经济上实行独立核算,行政上具有独立的组织形式的企事业单位,简称为建设项目或建设单位。
在工业建设中,一般以拟建的厂矿企业单位为一个建设项目,例如一个造船厂,一个制药厂等。在民用建设中,一般以拟建的企事业单位为一个建设项目,例如一所大学,一所研究院等。
各建设项目的规模和复杂程度各不相同。一般情况,将建设项目按其组成内窖,从大到小,可以划分为若干个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等项目。
l.单项工程
单项工程是指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竣工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效益的工程,广称为工程项目。一个建设项目可以由一个或几个单项工程组成。例如一座工厂中的各个主要车间、辅助车间、办公楼和住宅等。一所电影院或剧场往往是由一个工程项目组成的。
2.单位工程
单位工程是指具有单独设计图纸,可以独立施工,但完工后一般不能独立发挥生产能力和效益的工程:一个单项工程通常都由若干个单位工程组成。例如一个工业车间通常由建筑工程、管道安装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电气安装工程等单位工程组成。
3.分部工程
分部工程一般是按单位工程的部位、构件性质、使用的材料或设备种类等不同,而划分的工程。例如旁屋的上建单位工程,按其部位,可以划分为基础、主体、屋面和装修等分部工程;按其工种可划分为土石方工程、砌筑-二程、钢筋混凝土工程、防水工程和抹灰工程等。
4.分项工程
分项工程一般是按分部工程的施工方法、使用的材料、结构构件的规格等不同因素划分的,用简单的施工过程就能完成的工程。例如房屋的基础分部工程,可以划分为挖土、混凝土垫层、砌毛石基础和回填土等分项工程。
综上所述,一个建设项目是由一个或几个单项工程组成,一个单项工程是由几个单位工程组成,一个单位工程又由若干个分部工程组成,一个分部工程还可以划分为若干个分项工程。建设项目的组成和它们之间的关系,图1-1所示。
按我国现行规定,一个基本建设项目应具有以下基本特点:
(一)在一个总体设计或初步设计范围内,由一个经济上独立核算,行政上统一管理的建设单位,在一个或几个场地上进行施工的一个或几个单项工程的总体。
基本建设项目不论是以发电为目标的主体工程,还是相应的附属的配套工程,均属于一个总体设计的建设项目。组成建设项目的若干相互关联的单项工程可跨越几个年度或分期分批建设,但不能分割成几个建设项目。
随着对基本建设项目投资体制的改革,一个建设项目可以有一个投资主体,也可以有若干个投资主体。投资主体本身可以独立核算、互不关联,但当联合投资一个建设项目时应实行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二)以建设工期,投资额及质量为约束目标,最终形成固定资产。
一个建设项目是以投资资金的价值形态投入为开始,经过合理的建设周期,到形成扩大再生产的固定资产的实物形态为结束。在这个投入产出的全过程中,应使建设项目能达到预期的生产能力,技术水平或使用效益。
(三)应遵循必要的建设程序。
一个建设项目从提出项目建设的建议、可行性研究(方案选择.评估及决策等)。勘察设计、施工直到竣工验收。投入运行,在建设的全过程须经过几个阶段,并严格遵循一定的先后顺序。基本建设项目管理体制虽然正发生较大的变革,但不应把建设项目必须遵循基建程序与国家对建设项目的管理权限混淆一起,即使是由投资者自主决策,自我管理的一个建设项目,仍应遵循建设过程的先后顺序。
(四)建设项目按特定的任务,具有建设一次性的特点。
建设的一次性.一方面表现在对建设项目的一次性投入,另一方面表现在建设地点的一次性固定。每个建设项目一旦建在某个地点,组成的建筑物,构筑物就永久在其位置上不能移动。由于各建设项目结构形式,规模及环境条件等的差异,一个项目只能一种设计。一次使用,并为缩短建设工期应确保建设过程连续性。
(五)以投资限额作为确定建设项目的标准。
以达到一定量投资额以上的作为建设项目,这需要根据我国对建设项目管理体制的变化和实际管理工作的需要,不同时期投资限额标准也有所不同,随着对建设项目投资体制的改革深入,投资限额标准正逐步提高。
根据上述基本建设项目的概念和特点,一般可将一个企业(或联合企业),事业单位或独立工程作为一个建设项目。
为适应基本建设宏观管理和微观管理的需要,基本建设项目的分类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按建设性质分类
建设性质,是指建设项目所采取的实现形式。按建设性质不同,基本建设项目可分为新建、扩建,改建、迁建及恢复项目。
1,新建项目。指从无到有,通过建设完成的工程项目。通过再建的工程项目,企业或事业单位新增加的固定资产价值超过其原有全部固定资产的3倍以上的,就算新建项目。
2.扩建项目。指企业,事业单位,为扩大原有产品的生产能力或效益和新产品的生产能力。如发电厂为提高发电的生产能力及工程效益,对电厂的新增机组的建设就属于恢复项目。
3.改建项目。企事业单位对原有厂房、设备,工艺流程进行整体的技术改造项目及固定资产更新的项目和增建附属、辅助工程等。
4.迁建项目。由于改变生产布局或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及其它特殊需要而搬迁到其它地方的建设项目,迁建项目是不论其建设规模的大小。
5.恢复项目。指企、事业和行政单位的原有固定资产因自然灾害(超标准的地震或洪水等)或战争等原因遭到全部或部分报废,又重新投资建设的项目。这类项目.不论是按原规模恢复建设,还是恢复中同时进行扩建均属恢复项目。
基本建设项目按建设性质分类,对于其管理来说,可根据建设性质建立与项目管理相适应的组织管理机构,并根据管理对象的特点,合理节约使用建设资金。
(二)按管理需要分类
按我国对项目管理需要,建设项目可划分为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其划分主要考虑以下几种因素:
1.以工程建设的内容、主要目的来划分。以扩大生产能力(或新增工程效益)为主要建设内容和目的的作为基本建设项目;把以节约、提高质量、降低能源消耗,治理“三废。,劳保安全为主要目的作为技术改造项目。
2.以投资来源划分,以利用国家预算内拨款及银行基本建设贷款为主的应作为基本建设项卧以利用企业基本折旧基金、企业自有资金和银行技术改造贷款为主的应作为技术改造项目。
3.以土建工作量划分。项目土建工作量投资占整个项目投资30%以上的均可作为基本建设项目。
(三)按建设规模分类
考虑建设规模的差异及适应对建设项目分级管理的需要,按国家规定的规模标准,基本建设项目划分为大型、中型和小型,技术改造项目划分为限额以上和限额以下两类。
1.按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所确定的总设计能力或总投资额的大小,遵照《基本建设项目大中小型划分标准》进行划分。
2.对于建成后生产单一产品的基建项目,以该产品的设计能力作为建设规模的划分标准。
3,对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影响较大的项目,既使设计能力或投资标准不够,但经国家批准可按大中型项目或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进行管理。
4.技术改造项目一般按投资额划分限额以上和限额以下项目,其具体划分标准应根据经济发展和项目管理的需要有所变化。国家现行规定“按投资额标准划分的基本建设项目,能源交通原材料部门的项目投资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其它部门和全部非生产性建设项目投资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的为大中型建设项目,低于此限额以下的为小型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只按投资额标准划分,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为限额以上项目,以下的为限额以下项目。
基建项目按建设规模分类,可明确各级基本建设管理部门管理项目的权限和责任,建立健全责、权、利相结合的项目管理责任制。
(四)按投资主体分类
随着建设项目投资主体多元化的逐步形成,按投资主体分类的建设项目主要有:
1.国家投资建设项目。指全部或主要由国家财政资金及银行贷款资金和由国家统借统还的外国政府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建设项目。
2.地方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
3.企业投资的建设项目。
4.各类投资主体联合投资的建设项目。
投资主体的不同,可使项目管理者明确资金使用要求及相关的利益关系,能合理筹措和节约使用建设资金。
(五)按项目管理体制分类
1.按项目隶属关系分类
隶属关系是指项目在行政上或业务上所直属的上级机关。可分为:
(1)部直属单位。由国务院各部,委,局、总公司直接领导和管理的建设单位。应负责根据国家计划的安排编制和下达各年度或阶段计划,组织项目的实施,协调和解决建设中所发现的问题。
(2)地方领导和管理的建设单位
(3)国内合资建设项目;其隶属关系按项目所在单位行政上的隶属关系确定。合建的中央项目,全部投资列入“中央。管理;合建的地方项目,全部投资列人。地方”管理。
这样划分可使项目管理者有效地组织项目建设所需的资金和物资供应,加快工程建设进度。
2.按管理系统分类
即按国务院归口部门对建设单位分类,一般以建设单位为对象划分,一个建设单位只能列入管理系统中某一个归口部门。
基本建设项目的分类方法,除上述五种外,还可按项目的工作阶段分为筹建项目,在建项目,建成投资项目和全部竣工项目,也可按设备供应方式及技术来源分类等。比较系统了解建设项目的分类,对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及法规,搞好项目管理意义很大。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是站在投资主体,业主,建设单位的立场或角度,对项目建设进行的一种专业性的管理工作。也就是管理者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采取各种措施,方法对投资建设一个项目的全过程进行规划。协调,监督,控制和综合评价,以达到保证项目的质量标准、缩短建设工期及提高投资效益的目的。
(一)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措施
1.组织措施。通过项目建设各有关单位人员的职责分工,授权、签订的合同协议和各种规章制度,建立一个高效率的组织保证系统,确保项目管理目标的实现。
2.技术措施。在建设项目的建设过程中,采取有效技术措施,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建设进度。技术措施包括:对设计和图纸的审核与修改,确定合理并且先进的施工方法、选择适宜的施工机械等。
3.合同措施。通过签订承包合同明确项目建设各方的职责、权力与义务。
4.计划措施。把项目全过程、全部目标和建设活动纳入计划,用动态的计划系统协调控制建设过程,协调与解决在不同阶段,不同部门、不同层次之间存在的各类问题,以确保项目建设目标的实现。动态的计划系统是通过计划,决策、信息反馈,调整来对项目实行有效控制。计划系统的建立足通过目标按项目结构或进展阶段分解,确定分目标及阶段性目标,形成不同层次的分项计划综合而成的。
5.信息措施。通过对项目建设中各类数据的收集.分析与整理,找出实际与计划存在的差异,采取适宜措施纠正偏差,以达到对项目的控制。项目控制一般以质量控制、工期控制和投资控制为中心内容。
(二)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目标
1.进度目标。也就是建设工期目标。一个项目的工期过长,效益肯定不好,但也不是工期越短越好,而是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一定投资额的前提下,达到合理的,最佳的建设工期。
2.投资目标。每个项目所需总投资是预先计算和确定的,由于项目建设需要一个较长的周期,在这个过程中情况不断发生变化,要控制预定的投资额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
3.质量目标。项目的各种质量要求和指标是由设计文件确定的,工程质量是项目的生命,是实现项目目标的一个最基本的保证。
当然,对一个建设项目而言,要完全按最佳标准实现三大目标,即要投资最省,又要工期最短,还要质量最高,几乎是不可能的,往往是以一个或两个目标作为主要目标。各类建设项目的情况不同,首要目标也不尽相同,只能根据每个项目业主的具体要求而确定,这也是项目管理的一个基本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