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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招标是指招标单位将确定的工程项目施工任务发包,鼓励施工单位进行投标竞争,从中优选出技术能力强、管理水平高、信誉可靠且报价合理的承建单位完成土建施工和设备安装工作,并以合同的形式约束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行为。
与设计招标和建设监理招标比较,施工招标的最大特点是发包的工作内容明确、具体,各投标人编制的投标书在评标中易于进行横向对比。虽然投标人是按招标文件的工程量表中既定的工作内容和工程,量编标报价,但报价的高低并非确定中标单位的唯一条件,投标实际上是各施工单位完成该项任务的技术、经济、管理等综合能力的竞争。
施工招标的发包工作范围,可以采用将项目建设的所有施工、安装工作内容一次性总发包的全部工程招标,或是分解为单位工程及特殊专业工程几个合同包分别招标,但不允许将单位工程肢解成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招标。
招标单位在进行施工招标前,除了按规定程序完成本章第一节介绍的向招投标管理机构申请招标必须的准备工作外,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合理地预见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来制定施工方案,进行编标报价;以及选定中标人后能及时开始施工,还必须完成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完成建设用地的征用和拆迁工作;
(2)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和技术资料;
(3)建设资金的来源已落实;
(4)施工现场的开工准备工作如果不包括在招标工作范围内,则应满足“三通一平”的条件。
采用什么方式选择施工单位,招标单位应依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外部环境条件、自身管理能力、设计进展情况等经过充分比较后确定。招标方式取决于施工阶段的分标分包计划,以及各合同包的合同类型。全部施工内容可以只用一个合同包招标,项目法人仅与一个承建商(或承建集团)签订合同,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工作比较简单,但有能力参予竞争的投标人相对较少。如果招标单位有足够的管理能力,也可以将全部施工内容分解成若干个单位工程和特殊专业工程分别招标,一则可能发挥不同承建商的专业特长提高投标竞争性;二则每个分项合同比总的合同更容易落实,即使出现问题也是局部性的,易于纠正或补救。但招标发包数量的多少要适当,合同太多也会给招标工作,以及施工阶段的合同管理工作带来麻烦或不必要损失。
1.合同数量的划分
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工作内容分几次招标,每次招标又发几个合同包,主要应考虑以下几方面的影响因素:
(1)施工内容的专业要求。如将土建施工和设备安装分别招标,土建施工可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跨行业、跨地域在较广泛的范围内选择技术水平高、管理能力强而又报价合理的承建单位实施;而设备安装工作由于专业技术要求比较高,可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选择有能力的单位完成。
(2)施工现场条件。划分合同包时应充分考虑施工过程中几个独立承建单位同时施工的交叉干扰,以利于监理单位对各合同包的协调管理。基本原则是现场施工过程中尽可能避免平面或不同高程的作业干扰。
(3)对工程总投资影响。合同数量划分的多与少对工程总造价的影响不是可以一概而论的问题,应根据项目的具体特点进行客观分析。只发一个合同包,便于承建单位的施工管理,人工、施工机械和临时设施可以统一使用;划分合同数量较多时,各投标书的报价中均要分别考虑动员准备费、施工机械闲置费、施工干扰的风险费等。但大型复杂项目的工程总承包,由于有能力参予竞争的单位较少,往往导致中标的合同价较高。
(4)注意发挥承建单位的特长。施工企业往往在某一方面有其专长,如果按专业划分合同包,可以增加对某一专项施工有特长的承建单位的吸引力,甚至还可能招请到有专利施工技术的企业完成特定工程部位的施工任务。
(5)有利于各合同工程的衔接。主要指划分各合同包的工作范围时,充分考虑各合同在施工过程中空间和时间的衔接。避免产生平面或立面交接工作责任的推诿或扯皮,以及关键线路上的施工项目内容划分为不同合同包时要保证总进度计划目标的实现。
(6)其它因素影响。影响分标或分包的因素很多,如筹措建设资金的计划到位时间、设计图纸完成的进度计划等条件。
2.合同类型的选择
每一发包工作内容选用哪种计价方式的合同类型,应根据工程项目特点、技术经济指标招标前研究的深度,以及确保工程成本、工期和质量的要求等因素综合考虑后决定。
(1)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中小型工程一般可选用总价合同方式承包。规模大、工期长且技术复杂的大中型工程项目,由于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不确定因素较多,通常采用单价合同承包。
(2)工程设计的具体、明确程度。施工图设计完成后进行招标的中小型工程,要求投标人据以编制投标报价的图纸、工作内容和工程量在施工过程中不会有较大变化,可以采用总价合同。建设周期长的大型复杂工程,往往初步设计完成后就开始施工招标,在不影响施工顺利进行的前提下陆续发放施工图纸。由于招标文件中的工作内容详细程度不够,投标人据以报价的工程量为预计量值,为了合理地分担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及取得有竞争性的报价,一般应采用单价合同。
(3)采用先进施工技术的情况。如果发包的工作内容属于采用没有可遵循规范、标准和定额的新技术或新工艺施工,为了避免投标人盲目地提高承包价格,或由于对施工难度估计不足而导致亏损,较为保险的作法是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议标选择施工单位。
(4)对施工要求的紧迫程度。某些紧急工程,特别是灾后修复工程,要求尽快开工且工期较紧。此时可能仅有实施方案,还没有设计图纸。由于不可能让承建单位合理地报出承包价格,只能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以议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
在确定了项目的分标计划和各合同的承包方式基础上,再选择各项施工内容的招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