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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体制改革是对体现国家政治制度的组织、结构、管理的具体形式进行改革。
我国原有政治体制中存在许多弊端,如:权力过分集中、党政不分、机构重叠、官僚主义、人浮于事、办事效率低、管理方法陈旧、平均主义、组织结构僵化、家长制现象、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和形形色色的特权现象等。党政不分、以党代政是其主要弊端。
改革的目的是为了在党的领导下和社会主义制度下更好地发展社会生产力,充分发挥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改革的性质不是要改变社会主义的根本制度,而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
改革的长远目标是建立高度民主、法制完备、富有效率、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政治体制。 改革的短期目标是建立有利于提高效率,增强活力和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的领导体制。
(1)实行党政分开;
(2)进一步下放权力;
(3)改革政府工作机构;
(4)改革干部人事制度;
(5)建立社会协商对话制度;
(6)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若干制度;
(7)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政治体制改革的方针:
是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坚持坚决、审慎的方针,注重实验,鼓励探索,不能“一刀切”。
政治体制改革的主要理论依据:
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合经济基础状况的规律。改革的总方向是为了发扬和保证党内民主,发扬和保证人民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