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垄断(Government Monopo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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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垄断是指政府出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对某些与经济命脉、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行业和市场实行独占性垄断。
在新中国成立初期,由于缺乏社会主义建设经验,加上对马克思主义的片面理解,将苏联作为社会主义的榜样,进行了全面学习和模仿。中国以“三大改造”(1949—1957年)方式,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将社会全部的可投资资源集中在国家手中,由国家统一支配,形成了政府直接垄断。在1978年,中国财政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例为37.2%,通过财政和国有企业实现的积累额占国民收入的比例为36.5%;在国民总储蓄中,政府和国有企业占94.4%,居民仅占5.6%,并且,居民仅有的储蓄也完全是非资本性的。
政府作为唯一的资源配置主体,驾驭着全部社会经济领域,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被取消。政府之外的各类组织高度依赖于政府,除了从政府获取所需资源外,没有任何其他渠道。政府在经济上长期处于垄断地位,使得政府逐渐在政治、文化等方面具有了全面控制能力,建立起一个“全能型政府”。在“全能型政府”管理模式下,政治、经济和意识形态三个中心高度重叠,整个社会生活政治化,形成了“强政府、弱社会”的国家权力格局。
在经济上,中央政府通过全面计划权,绝对主导经济资源配置和国民经济管理活动,集中主要物资分配权、大型项目审批权、投资权,地方政府成为中央政府经济计划的执行者(杨宏山,2002)。地方经济发展受中央集中计划的控制,地方政府仅仅是一级财政核算单位,而不具有独立的财政资金管理权。“全能型政府”管理影响着区域经济的变动。地方经济发展状况,主要取决于中央投资计划安排的多少,中央在地方投资办企业、搬迁企业的多少。
在计划经济时代,区域经济关系完全取决于中央政府的区域经济发展战略。新中国成立之初为了改变生产力和经济布局严重偏集于沿海地区的不合理状况,同时也为国际环境所迫,我国基本上采取了区域经济平衡发展战略,将经济建设和发展的重点放在了内地,“三五”和“四五”时期甚至放在西部内陆边陲,进行了“大三线”建设。中央政府利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对全国人、财、物等资源进行强有力的跨地区调拨,全国大量经济资源被转移到内地和西部地区,位于东部沿海地区的一大批工厂甚至被整体搬迁到西部。国家宏观调控直接改变了我国的经济格局,内地和西部经济取得了巨大发展,生产力和经济布局在很大程度上趋向于均衡。
对于内陆地区的开发,为东部沿海地区开辟了生产原料基地,开拓了国内市场,提供了大量能源、原材料和初级加工品,促进和保证了东部地区加工制造业的发展。同时,东部地区工业品市场对内地的依赖程度越来越大。据估算,20世纪80年代末期,内地每年从沿海省份调入的工业品价值为200亿元以上。“六五”计划期间,沿海的辽、粤、沪、津、苏等省市的有色金属冶炼厂,85%左右的原料来自内地。沿海12个省有10个省能源不能自给,仅来自内地的煤炭在20世纪80年代初每年净调入量就为7800万吨左右。“大三线”建设奠定了西部经济基础,客观上建立起了东部与西部密切的经济联系,打破东西部各自发展的分割状态。
加强不同区域空间的经济联系有利于经济发展,因为将中、西部传统社会空间纳入到现代工业生产之中,本身是一种有益的社会进步。但是计划经济条件下的空间转化,不是分工发展自然演进的结果,而是主观的人为设计,当时的中西部还处于传统社会,无论从工业区位还是社会经济环境来看,都不具备工业生产优势,强行将大量资源布局在这样的空间内,致使经济资源的使用效率低下,损害了国民经济整体效率。与此同时,计划经济还造成价格机制扭曲,在一定程度上使区域利益分配失调。尽管政府投入巨资在中西部建设了一大批原材料、能源基地,但由于政府以极低的价格将其产品调向东部地区,使中西部地区长期处于“抽血经济”状态,积累严重不足,经济发展难以持续,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20世纪80年代末期。区域问简单的资源配置方式,不仅使中西部继续落后,而且形成了一批资源枯竭型城市和企业,成为今天改革的最大“包袱”,使政府又不得不大量“输血”来维持稳定,形成“输血一抽血一输血”的恶性循环。产生结构偏重、结构趋同等问题亦是计划经济的一个后果,为后来区域之间的恶性竞争埋下了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