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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创新程度的不同,也可将企业创新分为首创型创新、改创型创新和仿造型创新。
改创型创新是指在自己现有的特色管理或在别人先进的管理思想、方式、方法上进行顺应式或逆向式的进一步改进,现有的特色管理是自己所独有但尚未系统化或完全成型的管理方式。改创型创新就是在借鉴别人的先进管理的基础上进行大胆创新,探索出新的管理思路、方式、方法,简单地说,就是在别人已有的先进成果上进行有创意的提高。[1]
日本是采用这种管理创新策略的典型国家。日本的企业管理水平在“二战”后是很落后的,20世纪50年代日本派了大批人去美国学习企业管理技术,邀请许多美国的专家到日本讲学,并结合日本的传统文化和国民气质,创造出了全新的日本企业管理模式,最终使美国反过来向日本学习其某些管理方法。同样的技术领域,日本在学习世界上最先进技术的同时,结合自己的创意加以改造,生产出日本特色的产品并畅销世界。比如,在20世纪50—60年代大多数家用电器是欧美国家企业创新的产品,但日本企业通过改创型创新,使这些产品的经济性、适用性、方便性和可靠性等方面得到了显著提高,受到了消费者的青睐。因此,有人说,日本民族不是最善于发明的民族,但却是世界上最善于改造的民族。日本恰恰是在采取了改创型创新策略的基础上,实现了经济腾飞。[1]
改创型创新的目标是对已有的首创进行改造和再创造,在现有首创的基础上,充分利用自己的实力和创新条件,对他人首创进行再创新,从而提高首创的市场适应性,推动新市场的不断发展。
在政府的管理创新过程中,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行政改革,最现实的方案应该采取改创型创新策略:一方面要立足于本国的国情;另一方面,要借鉴西方先进的公共改革创新的实践经验和理论成果,进行行政改革和制度创新。
这是一种具有中等创新度的创新活动,改创型创新,是介于首创战略与仿创战略之间的一种中间性创新战略。改创性是改创型创新战略的基本特征。改创者不必率先创新,而只需对首创者所创造的进行改良或改造,因此,改创者所承担的创新成本和风险比较小,而所获创新收益却不一定比首创者少。
当然,改造也是一种创造,也具有一定的风险。首创是重要的,改创也是重要的,如果没有首创,便没有改创的前提和基础。然而,如果没有改造,许多首创便没有其市场发展前景。例如,飞机、汽车、计算机等首创产品,如果没有后来的不断改进和再创新,也就不会有今天这样的市场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