摊销费(Amortization Expens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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摊销费是指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在一定期限内分期摊销的费用。在企业经济运营中,按会计准则进行帐务处理时,对当期所发生的费用进行归属计算的都叫摊销费,不一定专指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1.计算方式
摊销费=固定价×(1-固定资产形成率)
2.基本内容
摊销费在可行性研究中,列入成本的待摊费用。待摊费用指已经发生或支付,但需要逐步分批摊入产品成本的各项费用,如引进技术项目的许可证费、专利费、设计费、咨询费等,这些费用一般在项目投产前支付,投产后一次或分批列入成本。
无形资产的摊销关键是确定摊销期限。无形资产应按规定期限分期摊销,即法律和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分别规定有法定有效期和受益年限的,按照法定有效期与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中规定的受益年限孰短的原则确定;没有规定期限的,按不少于10年的期限分期摊销。 递延资产的开办费按照不短于5年的期限分期摊销。 无形资产的开办费是发生在项目建设期和筹建期间,而应在生产期分期平均摊入管理费用中,在经济评价时,也可单独列出。
递延资产是指不能全部计入当年损益,应在以后年度内较长时期摊销的除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以外的其他费用支出,包括开办费、经营租赁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以及建设部门转来在建设期内发生的不计入交付使用财产价值的生产职工培训费、样品样机购置“大修理”条。这个概念跟待摊费用其实相当接近,区别在于期限问题。待摊费用是指不超过一年但大于一个月这期间分摊的费用。超过一年分摊的费用就是递延资产。递延资产实质是已经付的费用,花了费用当然应该取得资产,递延资产就是这个意义上的资产,它没有实体。摊销就是发生,应由和以后各月产品成本共同负担的费用.摊销费用的摊销期限最长为一年.如果超过一年,应作为长期的待摊费用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