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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是指为恢复固定资产的性能,对其进行大部分或全部的修理。当大修理费用没有采用预提的办法,并且支出较大,收益期超过一年的大修理支出,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处理。
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
2、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
固定资产大修理是对公司固定资产进行局部更新,如对房屋、建筑物进行翻修等。其特点是:修理范围大、间隔时间长、修理次数少、一次的修理费用大。固定资产大修理费用一般通过“在建工程”科目进行归集,大修理完工后,再将其结转到有关科目。由于大修理支出的发生不均衡,为了均衡成本负担,公司可以采用费用摊销或费用预提的方法。
借:在建工程
贷:相关科目
如费用分摊期限在一年以内的:
借:待摊费用
贷:在建工程
如费用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
借:长期待摊费用
贷:在建工程
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作假的主要方式是:
工作中,企业为了调增利润,减少费用,将中小修理列入大修理项中,为了调减利润,增加费用,将大修理列入小修理项目中。从而使得会计信息失真。
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是通过"递延资产"科目核算的。固定资产更新改造是通过"固定资产"科目核算的,有的企业为了使固定资产在帐外核算,故意将"固定资产更新改造"记入"递延资产"科目进行核算。
企业一方面预提大修理费用,一方面在大修理发生时,又计一次成本费用或记入"递延资产",而造成重复列支,导致虚减利润逃漏了税款。
企业大修理费用不按规定的受定期平均摊,而违反规定随意摊销,以达到人为调节利润的目的。
企业为了扰乱视线,把"制造费用"帐户核算的经营用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和由"管理费用"帐户列支的大修理支出相互混淆,划分不清,造成当期成本、费用无法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