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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偿还系数是建设项目投产后的纯收入与其累计投资额的比率。通常用百分数表示。它综合表明投产项目至报告期止偿还投资的程度。它表明到报告期止,用项目所得纯收益偿还投资的程度。
投资偿还系数的计算公式为:
投资偿还系数=项目投产后的累计纯收入/项目建设累计投资额×100%
项目纯收入,由于观察角度不同,可以用项目投产后累计提供的利润和税金总额; 也可仅用累计利润总额。用前者计算的偿还系数,说明用利润和税金之和偿还投资的程度,适用于评价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经济效益。用后者计算,说明仅用利润偿还投资的程度,可用于评价各种所有制建设项目的经济效果。
投资偿还系数适用于评价连续投资的建设项目的经济效果。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一般不宜用投资回收期来评价经济效果的好坏。如我国油田建设中,就常用投资偿还系数评价其经济效益的高低。投资偿还系数小于百分之一百,说明用项目所得偿还投资的程度; 大于百分之百,则说明用投资所得偿还全部投资的超越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