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消费贷款
房屋抵押消费贷款是以住房或商用房为抵押物,为客户提供购房、购车、房屋修缮、购买耐久性消费品等目的之资金需求的贷款。
- 还款灵活:可自由选择按月付息到期还本或分期还本付息的还款方式,另外还有配套额度产品(周转贷),随借随还,循环使用;
- 成数“高”:贷款成数最高达7成;
- 期限“长”:期限最高可达20年;
- 金额“大”:单笔金额最高可达1500万;
- 存抵贷-特色还款,兼具理财:可同步申请存抵贷,活期存款抵扣贷款利息。
- 年满十八周岁至六十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 有所在城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外地人在京,提供暂住证;港澳台,提供回乡证);
- 借款人应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 能够提供银行认可的抵押物、质押的权利;
- 贷款额最高为房屋评估值的70%;已购公房(成本价购房)不超过60%;公寓、别墅不超过50%;
- 有购房合同、协议或有关批准文件;
- 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 身份证
- 法有效户口本(首页、地址页、本人页、变更页;集体户口的,提供首页、本人页、变更页)
- 军官须提供军官证
- 收入证明(需盖所在单位公章或人事章),要求月供不超过月收入的50%(不得有任何涂改,签字笔填写)
- 收入证明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 工资流水或完税证明
- 大专以上学历证明
- 婚姻证明(为结婚证-照片页和内容页、离婚证或民事调解书,或所在派出所、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婚姻或单身证明,注:单身证明单位有权开据)
- 配偶的身份证和户口本
- 外地人需提供暂住证(照片页和内容页)
- 购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房主身份证复印件及买卖合同
- 递交材料、提出申请
- 银行调查、审批
- 签订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
- 办理保险、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 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 依照合同约定按期偿还本息
- 清贷款,合同解除、注销抵押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