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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款项审计是对各种应付未付或暂收款项的真实性、合法进行的审计,包括应付货款审计、其他应付款审计和专项应付款审计。
其目的是通过对债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查证,纠正结算业务中的错弊,防范不法行为,维护结算纪律,及时结清债务。
①审查应付手续费。应付手续费是指应在年度内支付而尚未支付的手续费。主要审查,应付未付手续费是否按有关规定计提;有无明确的应付对象,来付的原因是什么;是否按险别和支付对象进行明细核算;有无违反规定,私设小金库的情况。
②审查应付及暂收款,应付及暂付款主要是指临时性的暂收或应付未付款项,如应付租金、应付退休职工统筹退休金,以及性质尚未确定层暂时性收入的各种款项。审查应付及暂收款,一是要审查业务纪录是否正确无误,应付及暂收款总帐和各明细帐是否相符;二是要审查业务本身是否合理,是否属于规定的范围,有无虚列,以假票据列帐结算,从中舞弊的现象,已清偿的应付款项,是否有不按规定用现金结算的情况,特别要防止是否从中收取佣金性质的现金支付;三是要审查清理情况,如果某一明细帐户出现借方余额时,应查清是否为预付,如果预付,应查明是否符合预付的规定,期初有贷方余额,本期继续发生贷方数而无借方数的帐户,要查明原因,是否有不正常交易行为,对于长期应付不付的情况,如属业务纠纷,应促使尽早解决,如截留利税、或将某项业务收入记入该帐户,应预以查明、揭露。
③审查其它应付款项。代地方办理各种保险业务,按合约规定比例所收取的费用是否用于代办地方业务的各项开支;被保险单位或个人提前缴纳的预收保费是否到期及时转作保费收入,是否按险别、保户进行明细核算;涉外分出分保业务当年应分出而未付出的应付分保费是否及时清结。此外,还应对系统往来、内部往来、同业往来、分保往来,代办往来等往来帐项进行清理,确定其性质,促进按时结算,正确反映企业在经济业务活动,财务收支、会计处理等方面本来面目,正确反映企业经济状况及其实际效益。
(1)核对各应付款明细帐余额合计数与总帐余额是否一致。
(2)向债权人函证有关的应付款项。
(3)审查余额较大的应付款项,并分析其发生经过。
(5)审查到货验收记录与应付款的记录是否一致。
(6)查找未入帐的应付帐款。
(7)确认应付帐款的债务确为客户所承担。
(8)确定应付款项在会计报表上表达是否适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