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情趣法
广告情趣法是指在广告中利用比喻、夸张等艺术手段,使内容充满幽默、风趣,以诱发消费者消费欲望的广告方法[1]。
例1:××打字机——“不打不相识”。
例2:××狗公司——“如果不小心掉在地上,就会招来一大群狗”。
例3:××小店——“上联:早进来晚进来早晚进来,下联:多吃点少吃点多少吃点,横批:进来吃点”。
例4:×美容院——“请不要同刚刚走出本院的女人调情,她或许就是你的外祖母。”
- ↑ 1.0 1.1 出自:西南大学文化与社会发展学院(课件).《现代公关语言艺术》[M].第七章 公关中常用书面语言艺术篇 第六节 广告文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