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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证券从业基金收入是基金资产在运作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收入。
1、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指基金经营活动中因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按买入返售协议融出资金等而实现的利息收入。具体包括债券利息收入、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存款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等。
2、投资收益:买卖价差
投资收益是指基金经营活动中因买卖股票、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基金等实现的差价收益,因股票、基金投资等获得的股利收益,以及衍生工具投资产生的相关损益,如卖出或放弃权证、权证行权等实现的损益。具体包括股票投资收益、债券投资收益、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基金投资收益、衍生工具收益、股利收益等。
3、其它收入
其他收入是指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其他各项收入,包括赎回费扣除基本手续费后的余额、手续费返还、ETF替代损益,以及基金管理人等机构为弥补基金财产损失而支付给基金的赔偿款项等。这些收入项目一般根据发生的实际金额确认。
4、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指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并于估值日对基金资产按公允价值估值时予以确认。
5、基金费用:基金运营费用
基金的费用是指基金在日常投资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基金持有人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具体包括管理人报酬、托管费、销售服务费、交易费用、利息支出和其他费用等。
1、本期利润
本期利润是基金在一定时期内全部损益的总和,包括记入当期损益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该指标既包括了基金已经实现的损益,也包括了未实现的估值增值或减值,是一个能够全面反映基金在一定时期内经营成果的指标。
2、本期已实现收益(有变动)
该指标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是将本期利润扣除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后的余额。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该指标是指期末可供基金进行利润分配的金额,为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由于基金本期利润包括已实现和未实现两部分,如果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的已实现部分;如果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已实现部分扣减未实现部分)。
4、未分配利润
未分配利润是基金进行利润分配后的剩余额。证券业协会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期分配。
一、基金利润分配对基金份额净值的影响
基金进行利润分配会导致基金份额净值的下降。进行了基金分配以后,只是一部分价值转换为现金或者其他的基金份额,总价值不变。
二、封闭式基金的利润分配
三、开放式基金的利润分配
我国开放式基金按规定需在基金合同中约定每年基金利润分配的最多次数和基金利润分配的最低比例。
开放式基金的分红方式有两种:1、现金分红;2、分红再投资转换为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没有做出选择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支付现金。
四、货币市场基金的利润分配
《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对于每日按照面值进行报价的货币市场基金,可以在基金合同中将收益分配的方式约定为红利再投资,并应当每日进行收益分配。”
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
节假日的利润计算基本与在周五申购或赎回的情况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