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灾害经济学(Earthquake disaster econom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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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灾害经济学是指从经济学角度来研究地震灾害所造成的经济后果,如直接和间接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又包括第二级和第三级损失,以及研究防震减灾的经济方面问题,如抗震经济问题、地震保险再保险、土地利用、地震的财政金融问题、地震债券、重建经济问题。
地震灾害经济学是研究地震领域经济问题的一门新学科,也就是在经济学和地震学的交界地带孕育起来的一门边缘学科。对于地震灾害的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它是从经济学角度来研究地震灾害问题,另一种意见认为它就是研究地震灾害学和经济学相结合的一门综合性学科,也就是说,地震灾害系统和经济系统之间物能转换规律的科学。尽管地震灾害的经济学有不同的理解,但它是一门需要及早建立的边缘新学科,它有自己的特殊的研究对象和研究范围。地震灾害的经济学既涉及自然,又涉及社会,还涉及经济发展,因此需要综合地加以研究。
地震灾害经济学主要研究社会经济发展与地震灾害安全的关系,研究城市规划建设布局与地震灾害防抗救重建措施的关系和经济效果,研究灾害管理的经济方法(如土地利用规划、地震灾害的保险再保险、地震应急救灾制度等),研究地震灾害区划的经济学(地震危险性区划、地震易损性区划、地震保险风险区划、地震应急救援区划等),以及研究地震灾害的经济影响和地震预报的社会经济影响等。
从1906年旧金山地震开始,美国地理学者考克斯开始观察该地震对城市各类经济活动的影响,注意不同烈度地带经济活动受害程度的差别,配合地震学家作了震后研究,其中包括社会影响、经济影响、心理行为影响、市政管理的社会调查。这些科学工作者还对地震引起火灾作了细致的调研,并提出了20多条防治措施。旧金山市一家保险公司组织专职人员访问顾客家庭,了解火灾附加地震保险的需要,对保户受灾给予补偿,对参加未来地震灾害保险的用户表示接纳,修改了地震保险单契约内容。这些表明,旧金山市居民对地震危险的意识的增强,对地震安全的需求是强烈的,地震科学家研究地震灾害的影响和防治措施的积极性是高涨的,政府城市管理官员加强了地震安全和应急事务的规划工作。
到了20世纪50-70年代,美国领土上相继发生了6~7次破坏性地震,如1952年、1964年、1971年3次强震发生后,政府组织了地震灾害的自然科学技术研究,也组织了社会科学家的现场研究。这种地震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经济科学相结合的震后研究涉及到以下范围:
①地震灾害对人的影响和人的反应。
②价值破坏的调查(损失价值与调整;房屋结构与公共安全;巨灾潜势;减灾措施如土地利用区划、计划法案、建筑规范、公共卫生等;减灾的区域计划等)。
③灾害与城市环境(生活环境、生产流通、分配、火灾消防、应急救援、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医疗卫生、疏散避难诸系统的地震安全保护)。
④生命线设施的地震安全改进。
⑤提出了自然灾害和社会经济发展系统问题,灾害社会学、灾害心理学、灾害意识与教育、危险风险评定与管理、灾害经济学、灾害战略列入了自然灾害(地震灾害)战略计划的内容。
⑥灾害的经验教训,灾害与国家政策法律学、国际合作长远规划。
⑦科学与技术特别措施(政府拨款、物资配置、人员教育、出版信息、实验室、试验场、调查研究、军事活动等 )。
在20世纪90年代,正赶上实施“国际减灾十年”的时期,这个时期的特点体现在灾害经济学或地震灾害的经济学发展阶段上,就是地震灾害的频繁发生,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末期亚洲、欧洲、美洲破坏性地震多达11起,每个地震都有地震保险和再保险的相随,地震保险对防震、抗震、震后经济补偿都起了很大作用。几个地震危险很高的美、日、墨、土耳其等国家,地震保险和再保险合同数目都是增加的。保险问题,对经济发达国家来说,在平时就是一个金融财政的重要组成。对欠发达国家和不发达国家,就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所以,保险问题是一个特殊问题,在于人的灾害意识以及面对或面临灾害时人对自己的安全、对生下来、活下去要不要保护自己持续地生活下去、发展下去作出有利行为的重要问题。在地震后,讨论购买地震或自然灾害保险是一个极好的教育时机,一个销售灾害保险合同的好时机,于人于国家,都是一种文化意识、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