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开放港口(Open Port to Vessels of Foreign Nationalit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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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开放港口(Open Port to Vessels of Foreign Nationalities),简称“开放港口”,通称“国际商港”,指国家公开宣布或同意外国籍船舶可以进出停泊、上下旅客或装卸货物的商业性港口。自中国宣布对外开放以来,这一名称开始被广泛使用。对外开放港口的批准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相继批准了一些新的对外开放港口。外国籍船舶进出对外开放港口,无须经过特别批准,如果进入非对外开放港口,则须由港口事先逐级向有关主管部门特批。外国籍船舶在对外开放港口,可以享受与其他国籍的船舶平等待遇,但在非对外开放港口则不能。
对外开放港口对一座城市的发展意义重大,2009年7月,潍坊港正式开放,给潍坊企业带来更多实惠。以集装箱运输为例,潍坊有1300多家进出口企业,其中货运量超过1000标箱的企业占到了10%,但都不能通过潍坊港运输,要经过青岛、烟台、日照等港口进出。现在,随着潍坊港万吨级泊位的建设、港口的对外开放,上述问题将得到解决。潍坊北部沿海地区土地、卤水资源丰富,今后将建成全国最大的海洋化工产品基地,港口对外开放给产品出口又开辟了一条“海上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