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双道法,是指企业在进行网络分销决策时,同时使用网络直接渠道和网络间接销售渠道,以达到销售量最大的目的。
在西方众多企业的网络营销活动中,双道法是最常见的方法。在买方市场的情况下,通过两条渠道推销产品比通过单一渠道更容易实现“市场渗透”。在我国网络营销的出现为分销渠道提供了新的发展空间,但不是所有分销渠道都能被网络所取代。
例如,在网上签署订单后,如果产品不可数字化,企业仍然需要借助中商机构来完成送货、安装、服务等活动,分销商又多了一项在该地区内的网上订单的送货任务。
再如,由于存在着许多不上网的消费者,所以企业仍然需要传统的分销渠道进行分销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