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贷挂钩(Pressure Loan H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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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贷挂钩是指压缩产成品资金及发出商品、应收销货物款资金占用,与增加技术改造包括技术开发贷款挂钩的简称。
压缩产成品占用资金同增加技术改造贷款结合起来。“压贷挂钩”是国务院部署压缩工业成品库存与企业技术改造挂起钩来,从而调整工业产业、产品结构,促进国民经济走向良性循环的重要手段。但由于这项工作处在探索阶段,实施过程不够完善,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如得不到及时解决,势必影响下一步“压货挂钩”工作的正常进行,增加工作难度。
1991年《国务院生产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压缩产成品资金占用增加技术改造贷款的实施办法》对压贷挂钩的原则是实行“以贷促压,落空扣回”的原则。为促进产品结构的调整,年中可先增加技术改造贷款的投入,但必须完成压缩产成品资金占用,并收回相应贷款的任务。凡年末完不成此项压缩任务的,差额一律从一九九二年技术改造贷款规模中扣回,如技术改造贷款规模不足,可扣流动资金贷款规模或从企业专项基金存款中如数扣回已发放的技术改造贷款。凡超计划完成压缩任务的,可以多压多贷。为了落实“以贷促压,落空扣回”的原则,这次压贷挂钩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城市(以下简称省、区、市)为计算考核单位,实行统筹安排,谁压谁用。谁减少产成品资金占用,在项目可行的前提下由谁优先使用技术改造贷款。中央企业压缩的归中央企业使用,地方企业压缩的归地方企业使用。省、区、市可以在和行业管理部门协商后,在行业和企业之间进行调剂使用。技术改造贷款当年未用完的部分,可以结转使用。